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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机构职能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宣传部(江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构职能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5-20 10:4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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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舆论宣传、意识形态、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本区域内的宣传思想工作;拟订有关宣传计划、宣传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本区域内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负责本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三)负责统筹规划对外宣传和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域内社会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负责本区域内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研究制订本区域内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并组织好各项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活动。

  (五)负责本区域内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等工作;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本区域内文物保护和利用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指导江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应诉,以及有关法律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

  (二)宣传舆情股

  指导协调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负责全区社科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划、组织、检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统筹指导区内新闻舆论导向管理和新闻队伍建设。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承担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对外宣传相关职责。

  (三)精神文明建设股

  拟订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抓好督查、考核和落实。落实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股

  拟订我区电影、新闻出版、版权、文化、广播电视等事业和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和管理,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组织、指导和推动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旅产业发展。负责新闻出版及电影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音像制作、印刷、出版物发行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版权宣传、管理、保护、监督、指导版权贸易、登记和版权纠纷调节。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管理从事电影节目服务的机构和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指导电影放映,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五)体育旅游股

  指导、监督全区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统筹旅游、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性的重大体育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区重点体育设施、基层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推进全区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管理、规范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

  三、办公场地信息

  (一)单位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政府大院3号楼8层

  (二)邮政编码:529040

  (三)公开(监督)电话:0750-3861620、12345热线平台

  (四)传真:0750-3861603

  (五)邮箱:jhqwxcbbgs@jiangmen.gov.cn

  (六)网站地址:http://www.jianghai.gov.cn/bwbj/xcbwhgdt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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