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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业务手册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09-15 15:4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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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行政审批标准 (事项编码:00803)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业务手册

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XX-XX发布 2016-XX-XX实施

 

一、受理范围

1、具备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申请条件的企业或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a)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b)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c)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不在有居住功能的场所内;

d)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e)有必要的生产印刷设备;

f)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g)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h)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审批设立印刷企业,除依照以上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二、设立依据

1、《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条; 

2、《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第三、六、十一、十二条; 

3、《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 

4、《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 3 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广东省政府令第142号)三、省政府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之(二)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62项;

6、《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粤府办【2014】24号)第67项。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办理条件

必要条件

a)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b)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c)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不在有居住功能的场所内;

d)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e)有必要的生产印刷设备;

f)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g)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h)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审批设立印刷企业,除依照以上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不予批准的情形: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设立事项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

(份/套)

纸质/电子版

广东省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可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xwcbgdj.gd.gov.cn/news/html/bgxz/index.html#)或江门文化信息网网上办事端口(http://wgxj.jiangmen.gov.cn/download.aspx)下载填写

1


纸质

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

应列明:申请设立的企业或者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业务来源、投资总额、厂房建筑面积、主要印刷设备情况等

1            


纸质            

现有或预购印刷设备清单;

列明所有机械设备,可在江门文化信息网网上办事端口(http://wgxj.jiangmen.gov.cn/download.aspx)下载填写


1

纸质            

工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

纸质            

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自有的应提供房产证明,经营场所为租赁应提供厂房租赁合同书及产权归属证明复印件


1   

纸质            

《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法人通过相关内容考试后或自行在(http://wgxj.jiangmen.gov.cn/download.aspx)下载试题完成后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1           


纸质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

纸质            

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制度;

可在江门文化信息网网上办事端口(http://wgxj.jiangmen.gov.cn/download.aspx)下载打印


1

纸质

企业章程



1


 

2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变更事项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变更内容

一、变更企业名称

需要提交资料

(1)《广东省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登记表》(在http://wgxj.jiangmen.gov.cn/download.aspx端口下载);(2)已变更企业名称的《营业执照》或《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3)《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收原件)

 

变更内容

二、变更法人

需要提交资料

(1)加盖原法人单位公章的变更法人申请书;(2)《广东省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登记表》(在http://wgxj.jiangmen.gov.cn/download.aspx端口下载);已变更企业名称的《营业执照》或《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3)《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由新法人完成的《印刷业管理条例》试题(在http://wgxj.jiangmen.gov.cn/download.aspx端口下载)

 

变更内容

三、变更经营场所

需要提交资料

(变更场所需要核验新经营场地)

(1)《广东省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登记表》(在http://wgxj.jiangmen.gov.cn/download.aspx端口下载);(2)已变更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或《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3)变更后的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核实原件,收复印件),经营场所为自有的应提供房产证明,经营场所为租赁应提供厂房租赁合同书及产权证明复印件;(4)《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收原件)。

 

变更内容

四、变更经济性质

需要提交资料

(1)《广东省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登记表》(在http://wgxj.jiangmen.gov.cn/download.aspx端口下载)(2)已变更经济性质的《营业执照》或《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3)《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收原件)。

 

变更内容

申请补领《印刷经营许可证》,

需要提交资料

(1)书面报告,说明补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理由及原证遗失时间;(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六、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为《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

七、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法定办理时限为60日。            

承诺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办理收费

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向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制作印刷经营许可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

5.办理结果。申请人到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科领取或以邮寄方式送达。

本事项的办理流程见图《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内部流程图》。

本事项不能网上办理

十、审批服务

1.咨询

1) 岗位职责和权限。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有义务准确、可靠地答复行政审批申请人的疑问。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提供的信息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实施机关应视为符合规定,不得拒绝接受。

2)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102号群众艺术馆10楼新闻出版科。

电话查询:0750-3377382

网上咨询:http://wgxj.jiangmen.gov.cn/

信函咨询: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102号群众艺术馆10楼新闻出版科,邮政编码为529000。

2.投诉

1)投诉渠道

窗口投诉: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102号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电话投诉:0750-3377715,0750-12345;

网上投诉:http://wgxj.jiangmen.gov.cn/ 

信函投诉: 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102号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邮政编码为529000。

2)投诉回复

回复时限:10个工作日内回复。

回复形式:电话或信函。

3.进程咨询

电话咨询:0750-337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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