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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教育局关于我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8-11-30 09:2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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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号)有关要求,规范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政务信息的更新、录入不够及时;三是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各种理论知识和实际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保障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提升教育系统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公开内容

我局将重点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方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促进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一是做好突出事项等信息公开情况。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二是完善民办学校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信息公开。

(二)工作措施

  .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与内容。对照2018年市、区教育工作安排,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及教育现代化、品牌学校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升教育科研水平、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等工作,加大我局教育信息公开力度。

.全面提升网站信息发布的频率,增加信息发布量,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3.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机关各科室信息员的联系沟通,获取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使得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程度得以提高。

4.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通过相对稳定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使得人员的业务熟悉程度不断提高,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分工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

(三)强化考核力度。将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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