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复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区在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新发现1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线索。经研究,拟将其公布为江海区第四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由即日起至3月15日。公示期内,对名录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实名,并写明联系地址与电话(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江门市江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3861952
附件:拟公布江海区第四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江门市江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12日
附件
拟公布江海区第四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