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查明,计某华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2025年3月2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在江门市江海区科苑西路14号1幢首层108江海区马氏养生保健服务中心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计某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召开计某华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9月22日15时。
二、听证会地点
江海区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组织机构
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四、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五、申请旁听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于9月19日17:3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江海区卫生健康局提交申请,旁听人员不超过4人,采取先到先得的形式产生。
《参加计某华行政处罚听证会申请表》可以在附件中下载,也可以到江海区卫生健康局六楼宣教法规与家庭发展股股领取。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