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江海区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工作经费(第一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2024年广东省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现场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从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中分配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经费(第一批)10.02万元划拨各街道(具体分配见附件),用于组织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项目监测点的补助,组织完成现场宣传,场地布置,入户调查,群众的动员,医务人员劳务费及工作餐费,调查对象的误工费、餐费等费用。请各街道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专款专用。
附件:2024年江海区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工作经费(第一批)分配表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2024年江海区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经费
(第一批)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