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遴选2024年江门市江海区登革热媒介应急监测和控制工作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5-31 11:39 浏览数:-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遴选
2024年江门市江海区登革热媒介应急监测和控制工作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预防在登革热流行季节出现输入或本地感染登革热病例时,我区能立即启动媒介伊蚊应急监测,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以自愿、公开、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向社会公开遴选有病媒生物防制资质、信誉好服务机构,建立我区登革热媒介应急监测队伍。
一、项目内容及范围
在江海区范围内开展登革热媒介应急监测和控制的工作。
二、服务要求
在江海区出现输入或本地感染登革热病例时,根据江门市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技术方案要求,服务机构需要按照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立刻开展江海区蚊媒布雷图指数(BI)应急监测(伊蚊幼虫密度)。应急监测范围分为核心区和警戒区,一是核心区监测频次是疫情发生1-2天内,进行1次全面覆盖调查,随后每2-3天重复进行控制与调查,直至BI小于5,核心区蚊媒密度达到控制目标要求(BI小于5),则每7天开展一次监测;二是警戒区每周调查1次。核心区和警戒区每次需调查居民区100户住户(如疫点区域不足100户,可适当扩大区域,监测尽量满100户,或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适当调整减少,至少监测不低于60户),非居民区按每检查10×10米折算为1户计算,分别调查100户。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在25天内无登革热新发病例,且所有核心区内布雷图指数(BI)降至5以下,可结束本次疫情处理工作。应急监测(伊蚊幼虫密度)需要指派任务当天完成。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服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服务机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的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提供有害生物预防控制服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文件需包括
(一)必须提供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书文件规定的要求、技术参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二)报价清单须包含人员费用、交通费和餐费,采购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应急监测所需费用按次计算,按月结算。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附件《商务、技术评分表》(服务机构自行下载)内所列方案及资料。
(五)购项目综合报价表一份。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
五、报价须知
(一)评分方法:总值最高为100分,技术商务评分分值(权重)为70%,价格评分分值(权重)为30%。根据上述技术商务的综合评分及其权重分配,代入公式(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得分+价格得分)计算各供应商的总得分。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服务机构的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相同时,报价总价低者优先)。
(二)服务机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服务机构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供所有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出现资料份数不足、没有加盖公章、密封不完好等情况,我局有权通知参选单位并取消相关资格。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日-2024年6月7日下午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门区卫生健康局5楼3505室(联系人:薛小姐,电话,0750-3861621)。
附件:商务、技术评分表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