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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4年度全媒体宣传服务采购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4-16 18:5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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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4年度全媒体宣传服务采购的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拟对2024年度全媒体宣传服务进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全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要求

  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报纸、微博、抖音、客户端等平台以短视频、图文、新闻动态等多种形式,重点科普/宣传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江海行动、健康促进行动项目等重点工作,作为我局对外宣传的主阵地,营造浓厚的健康宣传氛围。

  (二)服务内容

  1.重点配合我区对全国健康区建设、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群众重点关注领域的宣传引导;

  2.通过深度报道、动态信息等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江海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江海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典型事例,共同讲好江海卫生健康系统的好故事,传播健康科普知识,提供量身定制的宣传策划推广,以及民生热点回应、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宣传、政策解读等相关内容服务;

  3.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职人员配合我局做好宣传工作,包括采写和日常宣传工作。协议期年度发布报纸稿件不少于10篇(约800字/篇)、多个全版的报纸内容,并将报纸稿件内容同步在网络媒体发布。

  4.结合我局相关业务,制作不少于3分钟健康科普短视频、承办1场“健康素养大讲堂”视频直播活动(含主持人、活动预告、活动现场图文直播、活动结束后稿件发布等),有承办有关活动经验的单位请一并提供活动案例。

  5.在对外平台季度播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片。

  6.在本地区域具有体量较大及受众精准的用户人群。

  (三)服务时间

  自2024年5月1日0时起至2025年4月30日24时止(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由于涉及现场采写工作,承接单位应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充足人力保障及其他资源保障。

  (二)项目售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服务限期结束,承接单位必须与采购单位保持沟通,积极跟进,按时向采购单位汇报项目进度。

  (三)承接单位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接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四)如受突发公共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由采购单位调整相关方案,承接单位应积极配合和跟进。

  (五)承接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合同保密约定,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签订有关保密协议。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二)承接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六、报价要求

  (一)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限价,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据实结算,应根据项目内容计算项目成本,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机构的利润等。

  (三)报价人应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项目运营成本报价。

  (四)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五)各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以及项目结算存在延误等风险。

  七、报送方式

  我单位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一式九份(至少有一份正本),用文件袋密封封装,文件袋材料需密封(要求详见附件,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联系地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江海区政府大院3号楼3610室(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吴小姐 0750-3861611

  八、公示时间及报送时间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报价单位需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报送材料(8:30-12:00,14:30-17:30),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审方式

  由采购单位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及方案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附件:参与报价文件组成

  1.项目报价书、方案

  2.参与报价人情况(包括有效的法人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简介、项目案例等)

  3.其它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参与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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