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古拥东的《催告书》(江海卫医催〔2025〕1号)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1-16 09:05 浏览数:-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古拥东的《催告书》
(江海卫医催〔2025〕1号)送达公告
古拥东(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为055119):
你尚未完全履行我机关于2023年10月17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海卫医罚〔2023〕6号)。因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江海卫医催〔2025〕1号),催告内容如下:
1.限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15000元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江门江翠支行(账号:241035009908003)。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