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版

卫生健康局

行政执法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卫生健康局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2019年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1-18 17:40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方式

抽查频次

1

公共场所卫生抽检

1.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2.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培训证;3.是否公示量化等级和卫生检测结果;4.有无清洗消毒保洁、防蝇防鼠等卫生设施;5.是否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6.是否设有卫生管理部门或卫生管理人员; 7.从业人员操作是否符合卫生要求;8.是否落实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9.室内外环境是否整洁;10.是否设有禁烟标识。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辖区内有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5%

现场检查

每年一次

2

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单位抽检

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2.一人一档的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3.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建立档案;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5.生产车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设置职业危害告知卡和警示标识情况;6.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书。

《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辖区内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单位

20%

现场检查

每年一次

3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抽检

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控管理;2.学校卫生常态化管理;3.教室采光抽检。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

100%

现场检查

每年一次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