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2022年2月21日 需要网上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2-21 17:28 浏览数:-
卫生行政处罚信息
信息收集时间:2022年2月21日
序号 | 单位(姓名) | 地址 | 违法情况 | 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 种类 | 处罚决定书发出时间 | 文 号 |
1 | 江海区兮颜美容店 |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海伦湾海伦心苑5幢103室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美容服务 | 公共场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并处以罚款16000元 | 2022年2月16日 | 江海卫公罚〔2022〕01号 |
2 | 江海江昌中医诊所 |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乐安街7号首层105、106、107、108号铺 | 2022年2月17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未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未确定专门部门或者人员,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 传染病预防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警告 | 2022年2月17日 | 江海卫罚传当﹝2022﹞年第12号 |
3 | 江海沛棠诊所 | 江门市江海区云沁路62号1幢首层自编108 | 2022年2月18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未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未确定专门部门或者人员,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 传染病预防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警告 | 2022年2月18日 | 江海卫罚传当﹝2022﹞年第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