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2020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11-12 10:10 浏览数:-
卫生行政处罚信息
信息收集时间:2020年11月11日
顺序号 | 单位(姓名) | 地址 | 违法情况 | 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 种类 | 处罚决定书发出时间 | 文号 |
1 | 江海健福诊所 |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麻一东冲里90号麻一东冲文化公寓首层 | 2020年11月6日现场检查: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存设施、设备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解除等安全设施。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40) | 警告 | 2020-11-6 | 江海卫传当罚﹝2020﹞年第008号 |
2 | 江海健福诊所 |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麻一东冲里90号麻一东冲文化公寓首层 | 2020年11月6日检查: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开展抗菌药物静脉滴注 | 医疗卫生 | 《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警告 | 2020-11-6 | 江海卫医当罚〔202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