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是预防出生缺陷日
【我为群众办实事】
江海:出生缺陷筛查免费做!
今年,生缺陷筛查项目纳入了省、市、区民生实事,为确保按照时间进度完成筛查项目,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江海区以民生实事“小切口”推动卫生健康民生“大发展”,贯彻落实新周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完善建设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儿童期各阶段的三级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把这件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广大妇女儿童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共同为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
哪些人可以免费筛查?
免费筛查项目有哪些?
一起来了解一下!
免费出生缺陷筛查操作指南
1.哪些人可以免费筛查?
①江门市江海区户籍孕妇(含配偶);
②广东省内,江海区外户籍的孕妇(含配偶),提供江门市江海区常住地址;
③省外流动人口孕妇,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居住地为江门市江海区;
④以上孕妇所娩新生儿。
2.免费筛查项目有哪些?
孕妇: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性结构畸形。
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G6PD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4种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以及新生儿听力、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
各级财政按照孕妇620元/胎、新生儿214元/例标准预拨需方补助资金,按照每个检查项目实际完成例数和财政结算标准据实结算。产前诊断项目给予定额补助(1800元),不足部分由患者个人自愿承担。
3.到哪里免费筛查?
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由定点服务机构完成。目前江门市共有83家定点服务机构,其中包括4家市直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2家区级医院(江海区人民医院、江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4. 如何获得筛查服务?
定点服务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在婚前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孕期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时,为对象建档并指导对象扫描使用“广东母子健康e手册”微信小程序。项目目标人群在广东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孕产档案后,平台将生成出生缺陷项目电子券,发送到孕妇手机上的“广东母子健康e手册”微信小程序。孕妇凭电子券即可在定点服务机构接受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或定额减免服务。
出生缺陷防治健康小知识
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育龄夫妇要主动学习掌握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和儿童早期发展知识,当好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提高健康素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
一、禁止近亲结婚,降低遗传性疾病的发生风险
近亲结婚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表兄弟(妹)、堂兄弟(妹)。血缘关系越近,遗传性疾病的发生风险越高。
二、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等婚前保健服务
婚前医学检查不同于常规的健康体检。男女双方应当在结婚登记前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卫生指导和健康咨询等婚前保健服务,重点针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以及其他影响婚育的疾病进行咨询、检查和指导。
三、提倡适龄生育,避免高龄妊娠
35岁以上的妇女怀孕为高龄妊娠,会增加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以及胚胎停育、流产、胎儿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
四、倡导计划怀孕,减少意外妊娠
无怀孕计划的夫妇,应当积极采取科学、适宜的避孕方法,减少意外妊娠和流产的发生,保护生育能力。
五、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科学备孕
合理膳食,适量运动,保持适宜体重,规律作息,放松心情,戒烟戒酒,避免接触二手烟,远离毒品和成瘾性药品,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
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孕前和孕期应当避免接触铅、汞、苯、甲醛、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接触放射线。不宜密切接触猫、狗等动物。
七、计划怀孕的夫妇应当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通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早发现可能影响孕育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目前符合条件的江海群众可到各村居申请,凭《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知》到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0750-7361473)和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咨询电话:0750-3959327)享受免费检查。】
八、有遗传病家族史或不良孕产史的夫妇应当到医疗机构接受针对性的咨询指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备孕夫妇,应当到医疗机构接受有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家族成员中有遗传性疾病患者、分娩过出生缺陷儿、有反复流产或死胎等不良孕产史。
九、积极治疗自身疾病,维持良好孕育条件
计划怀孕的妇女如患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肺部疾病、精神障碍、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应当积极治疗,待疾病治愈或病情稳定后再备孕。孕期应当在医生指导下科学用药。
十、孕期谨慎用药,必要时应当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孕期患病可能会对母亲和胎儿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孕妇患病应当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既不要擅自用药,也不要因过度担心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而拒绝服用必需的药物。
十一、增补小剂量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发生
备孕妇女应当从孕前3个月开始,每天服用0.4mg叶酸或含0.4mg叶酸的复合维生素,至少服用到怀孕后3个月,以降低胎儿神经管缺陷的发生风险。【江海区共设置药具人工发放网点102个,江海居民可到各街道、各村居、相关医疗机构咨询和免费领取叶酸】
十二、地中海贫血高发地区的夫妇双方应当接受地贫筛查
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区的人群地中海贫血(地贫)基因携带率较高,夫妇双方应当在婚前、孕前或孕期主动接受地贫筛查,越早越好,以了解自己是否携带地贫基因。筛查出的高风险夫妇应当进行产前诊断,避免重型地贫儿出生。
十三、及时建档立卡,定期接受产前检查
孕妇应当在孕12周到医疗机构建立孕产期保健档案(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掌握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整个孕期应当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有异常情况者应当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产前检查次数。
十四、孕期合理膳食、均衡营养,保持体重适度增长
孕期应当坚持食物多样化,合理膳食,均衡营养,保持体重适度增长。适当增加奶、鱼、禽、蛋、瘦肉、蔬菜、水果等优质蛋白和维生素的摄入,在医生指导下适量补充钙、铁等营养素。
十五、首次产前检查时应当接受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可经胎盘传播,导致胎儿感染。政府免费为孕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预防疾病母婴传播。
十六、孕中期应当接受超声产前筛查,及时发现严重胎儿结构畸形
超声产前筛查应当在孕16~24周进行,最佳筛查时间是孕20~24周。如超声筛查提示有胎儿结构异常,应当及时到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
十七、孕期应当接受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
唐氏综合征患儿存在严重、不可逆的智力障碍,生活不能自理。孕妇应当在孕12-22周到医疗机构知情选择进行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35岁以上的孕妇应当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诊断。
十八、新生儿出生后应当及时接受相关疾病筛查
新生儿出生后应当及时接受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等疾病筛查,促进先天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儿童残疾。【江海区从2021年开展残疾儿童筛查试点工作,江海居民可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免费筛查服务】
十九、0—6岁儿童应当定期接受儿童保健服务
新生儿出院后1周接受医务人员的家庭访视,儿童应当在1、3、6、8、12、18、24、30、36月龄以及4、5、6岁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儿童保健服务,监测生长发育状况。发现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的,应当及时就诊。
二十、出生缺陷患儿应当及时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
确诊的出生缺陷患儿应当及时到相关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改善健康状况,提高生活质量。【江海区共4家医疗机构可提供肢体残疾支持性服务,分别是外海、礼乐、江南和麻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