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之“卫生健康合作与发展”解读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一国家战略顶层设计落定,使粤港澳大湾区有了更明确的路线图,迎来了大发展的好时机。卫生健康合作与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纲要》作为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强调要着力促进大湾区医疗深度合作,主要体现在:
一是以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为重点推动紧密合作。
《规划纲要》指出,密切医疗卫生合作,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紧密合作,支持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珠三角九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紧密合作的重点锁定在“优质医疗卫生”,将为港澳的高端医疗资源进入内地提供更大空间。此外,《规划纲要》中“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也是紧密合作的重要体现,以往医疗联合体主要是针对内地城市区域之间的医疗合作,从粤港澳大湾区的角度正式提出“医疗联合体”,标志着港澳与内地医疗合作的广度将更加宽阔、深度更加精准、体系更加完善,前景更加可期。
二是共同推进大湾区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
《规划纲要》指出,深化中医药领域合作,支持澳门、香港分别发挥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药检测中心优势,与内地科研机构共同建立国际认可的中医药产品质量标准,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开展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健康产业,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
目前港澳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中医药发展平台,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药检测中心、澳门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药合作中心、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这些平台可通过与内地科研机构强强联合,在合作中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发展,共同促进湾区内地、欧盟、港澳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传统医药标准的制定和互认。
三是完善港澳专业医师在大湾区内地执业的政策体系。
专业医师的交流、合作是大湾区医疗密切合作的关键。《规划纲要》提出鼓励港澳医务人员到珠三角九市开展学术交流和私人执业医务人员短期执业。目前港澳医师在湾区内地执业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港澳和内地医师定级考试和职级管理在衔接上存在差距,相关诊疗活动的资质问题有待优化,从事临床诊疗活动的时间偏短等。因此,下一阶段在完善港澳医师在内地执业的政策突破中,更应全面、系统地作出安排,破除港澳专业医师北上湾区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是医养结合、深化区域性健康养老服务合作。
港澳土地空间小,人口密度大,且老龄化趋势持续,向临近地区开拓健康养老空间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规划纲要》明确要深化养老服务合作,支持港澳投资者在珠三角九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为港澳居民在广东养老创造便利条件。推进医养结合,建设一批区域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从专业发展程度看,港澳的养老服务体系较为完善,进入湾区内地,可以引领其他城市养老服务业规范、专业、可持续发展。
五是广州、深圳发展侧重点不同。
广州倾向于发展成医学高地,辐射提升整个大湾区医疗水准,同时把旅游医疗作为发力点。随着大湾区总体医疗水平的提高,会吸引更多患者前来就医,如果效仿一些国家旅游医疗免签政策,其医疗产业前景可期。
深圳关注夯实基层医疗,全方位学习借鉴香港医疗发展和服务经验,将健康管理,健康养老作为增长点。相较于广州,深圳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更为迫切。也正因此,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深圳积极谋划布局,借力香港,探索深圳样板。
2018年1月,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卫生与健康合作大会在惠州召开。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三方共同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卫生与健康合作框架协议》,在“建立合作长效机制、共建优质医疗生活圈、提升专业化水平”等三个重点领域展开合作。
2019年2月,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卫生与健康合作大会在深圳召开。本届大会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共同探讨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发展大计。会上,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三方共同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共识》,具体包含以下六大项目:
粤港澳三地形成六大合作共识 | |
六大合作共识 | 具体内容 |
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 坚持“一国两制”方针,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理念,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抢抓历史机遇,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
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紧密合作 | 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港澳医疗服务机构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医疗体系建设,提供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鼓励以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专科联盟。 |
三、加强公共卫生应急领域合作 | 按照《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合作协议》,通过粤港澳防治传染病联席会议框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合作机制,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灾难卫生应急及医疗救援联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联合应急演练和研讨。 |
四、深化中医药领域创新合作 |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上的独特优势,积极支持粤港澳中医药合作交流,促进中医药“治未病”学术研讨、理念推广与文化普及;支持粤港澳高校、医疗、科研机构(企业)共建中医药实验室、产业园,共同开展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
五、拓展科研和服务领域合作 | 支持国内外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投资生物医药领域,鼓励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医疗机构开展科研转化合作;共同推进医养结合,为港澳长者来粤养老提供健康、安全、舒适的场所与服务。 |
六、强化人才培养和诊疗合作 | 按照国家全科医生、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模式,建立国际化的全科和专科骨干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加强现场流行病学、职业卫生、结核病防控、慢性病防控、控烟等培训项目交流;促进有关传染病防治的信息联系及临床诊治经验交流。 |
香港澳门医疗卫生现状与广东合作建设情况简介
一、粤港澳医疗卫生概况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发展水平并不均衡。香港拥有较高水平的医疗技术,科研实力强,具备众多医疗尖端科研技术亟待转化,但老龄化明显;澳门在医疗卫生的投入、社区卫生的精细化管理上具备优势,但地域小,患者少;广东拥有丰富的临床资源和人力,“互联网+医疗健康”走在前列,科技创新发展势头迅猛。同时,三地医学生培养体制、成长路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支付体系以及医患对医疗卫生的认知和素养等,都存在差异。
2018年初,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2018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中宣布,将中医药纳入香港医疗系统,同时设立一项5亿元专项基金促进中医药发展,以落实中医中药发展委员会的多项建议,筹建香港第一家中医院。
二、香港医疗卫生体制特点
(一)政府医疗卫生事业投入较高,保障有力。
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比重仅次于教育,公立医院的医疗投入几乎是香港特区政府一手包办,运营由政府出资。医疗服务的经常开支占政府经常开支的17%,仅次于教育的20%。在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方面,香港和内地差距较大。香港公立医院的收入约92%由政府拨款,而内地的公立医院得到的政府财政补偿份额较低,财政补偿方式不太合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补偿制度仍不够完善。
(二)医疗管理体制顺畅,设计科学。
香港通过医院管理局管辖的公立医院、专科门诊、普通科门诊以及卫生署管辖的诊所、私立医院、私家医生等医疗机构为市民提供医疗服务。为做好这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监管,食物及卫生局、医院管理局、卫生署、香港医务委员会、行业协会等机构各司其职。而内地长期以来,在医疗体制管理方面,管办不分、政事不分,这种体制根深蒂固,以至于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过程中,阻力重重。
(三)医疗信息化程度高,节约成本。
香港的公立医院全部由医院管理局统一管理,医管局将香港地区的40家公立医院划分为7个区,拥有统一的信息系统和政策、制度。在资源配置上更合理,避免了因重复购买设备、仪器利用率不高而造成的资源浪费,节约了医疗成本。
(四)医疗讲究“整体性”,全程服务。
医疗服务包括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等过程。在香港,社区会有相关的预防、保健措施;病人在医院看完病以后,医院还有一系列后续服务,包括专门的人员随访病情发展、提供术后的配套治疗措施、康复训练等。
(五)行业管理水平高,奉行高薪养廉。
在香港报考医科难度很大,医学生教育成本高昂。在香港读医同样为5年,在经精益求精的培养毕业后,通过严格的选拔考试成功从事医生工作的,在香港社会中将得到较高的集体认同和尊重。医师协会向医生颁发执照,通过各项指标每年对医生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其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从而对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加以把控。
香港历来奉行高薪养廉,公立医院医生薪酬由政府支付,医生报酬较高(刚毕业的月薪超过4万,为普通工薪阶层3倍,正式获专科医师资格的月薪达10万,正、副顾问医师月薪可达20万)。在得到丰厚的薪酬的同时,医生收到廉政机构的严格监控,如出现过度医疗、乱开药和收红包情况的,将受到停牌、取消退休金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在如此体制下,医生医技医德得到有效保证。
(六)双向转诊制度健全,把患者留在基层。
香港的医疗实行双向转诊制,病人看病的流程为:在基层社区医院就诊——根据病情开出转诊单——病人持转诊单前往公立或私立医院预约——病人持预约单到公立医院或私立医院登记就诊。
在香港,普通的头疼脑热或者偶发性的身体不适,只设专科和急诊室的公立医院不会接诊。香港市民会选择公立全科门诊就诊,因收费明显低于私营门诊(每次看病45港元左右,挂号费、医生诊疗费和三天药费都包含在内)。仅以公立全科门诊而言,患者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症状相对较轻的偶发性疾病病人(如患感冒等),可通过医管局的电话预约系统,预约未来24小时就诊时间;二是病情稳定的长期病患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有需要复诊的长期病患者于每次就诊后,诊所会根据病人临床需要安排下次复诊时间,病人无须另行致电预约。
价格杠杆在分流患者方面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公立的普通门诊、专科门诊和医院的次均看病成本分别为445、1210和5000港币。多重手段调控患者,分流成效明显。在香港,私营全科门诊共有1228家,每年服务超过2300万人次,公立全科门诊73家年服务人次达620万人次。相应42家公立医院和11家私营医院的年服务人次仅分别为766万和102万。
三、港澳医疗卫生特色项目
(一)香港联合医务集团金牌家庭医生培训。
自2017年11月启动计划以来,已在广州、珠海、中山等地开展,有超过 100名全科医生参与培训,其中通过考核的约占一半。培训内容主要有:先进的服务沟通技巧、全科诊断思维及常见病诊疗知识。
(二)护理培训。
2007年6月,香港医院管理局开始向广东护士提供专业培训,培训过的护士迅速成为医院骨干。比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ICU护士长白利平获得多项创新专利;清远市人民医院手术室护士程忠才运用香港医院经验提高手术间利用效率,经过改革后10个手术间日手术量增加30%;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护士长林倩清和珠江医院新生儿科护士长钟春霞推动新技术创新和实践,分别提升了所在医院的新生儿护理质量或救治水平。
四、粤港澳医疗医药合作建设情况
(一)办医。
根据广东省卫健委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港澳人士在广东省申办的医疗机构共48家,其中港资42家,澳资6家(2017年底数据:医院3家,诊所6家,医学检验所1家,门诊部36家),基本分布在珠三角城市。仅深圳就有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等7家港资独资医疗机构,该眼科医院2013年3月开业,是内地第一家境外独资医疗机构,目前仍在良性运营。
1.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是由深圳市政府全额投资、并引进香港大学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医院有床位2000张。2012年开业,为中国内地首家ACHS认证医院、深圳最年轻三甲医院,该院希望将国际认证体系和内地“三甲”评审融合,推动中国医院评审标准走向国际。经过6年多的发展,港大深圳医院已经建成6大优势医疗专科,服务约700万人次,其中香港居民超过11万人次,从2015年10月起移居内地的香港长者可以在该院使用港府派发的长者医疗券;有255位香港及国外专家取得在医院行医的执业资格,其中香港大学委派了100名医生轮流到深圳工作,平均每天40多位香港医生在岗。
2.2019年3月22日,广东省医院协会“医特专家中心粤港澳医疗基地”、“医特专家会诊中心”在珠海市人民医院揭牌成立。医特专家中心是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在互联网+医疗条件下的一种新的就医方式。有助于推动分级诊疗、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持续完善线上线下、境内境外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珠海及澳门等地区不同层次患者的就医需求。
(二)办药。
1.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位于横琴新区高新技术片区,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由澳门特区政府与横琴新区合作组建,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落地的第一个项目。产业园自成立以来,围绕“国际级中医药质量控制基地”和“国际健康产业交流平台”两个核心目标,整合广东中医药医疗、教育、科技产业优势及澳门科研能力和人才、旅游资源,致力于打造“中医药产业与文化一带一路的国际窗口”。
2.国家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区。2017年5月,中山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健康科技作为重要支柱产业培育好,争取创建国家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区。2018年1月,中山与澳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建国家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区。2019年2月,中山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写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目前,园区已有200余家企业落户,已形成包括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疗信息等主导产业,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健康服务业在内的产业集群格局。
(三)学术交流。
广东护理学会连续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护理论坛、高水平护理质量与高水平护理专科培训班(2018年完成粤港联合培养认证专科护士和粤港合作基层急救技术培训),牵头的粤港澳大湾区专科护理联盟项目、粤港澳智能化护理产学研合作平台入选了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项目。
2018年,港澳医疗界官员、专科医师团队访粤超过400人次,比2017年增加超过200%。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也多次组织人员赴港澳交流。2018年5月,段宇飞主任率代表团参加香港医院管理局大会,并作为主礼嘉宾在大会上作《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化情况介绍》的演讲,获得港澳同仁一致肯定。
(四)行政审批。
1.港澳与内地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合作已经开展多年。根据《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原卫生部于2010年12月发布《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并于2012年12月联合商务部印发《关于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独资形式、或与内地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合作形式设置医疗机构。
2.目前经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批准港澳独资医院在广东的审批权委托下放至各地市,减少了中间审批环节,并允许港澳医生在广东省多点执业,以支持港澳人士来粤办医行医。广东省正推动更多的港澳医疗服务提供者在大湾区内设置独资、合资医疗机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粤港医疗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
(五)下一步合作计划。
1.与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合作的深港专科培训中心,将设立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香港中文大学计划在深圳开设医学院,在龙岗建设一家国际化、高水平的直属医院。同时打算未来建设至少3家附属医院,床位总数不低于5000张。粤港澳大湾区将实现医学教育一体化、医疗创新一体化、医护资源一体化,共同面对人口增长和人口老龄化挑战,造福大湾区。
3.澳门仁伯爵综合医院计划在横琴半岛新建1个肿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