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 |
挂号流程 | 一、先挂号再看病 |
到收费处挂号,在病历封面填写个人身份资料,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等一般项目。然后携带病历、处方到各科依次就诊。 | |
二、诊病后,请持处方到收费处交费。 | |
三、交费后,请到药房取药。 | |
四、需进行注射治疗者请到注射室。 | |
五、需进行拍片者到一楼放射科检查。 | |
六、需进行检验、B超、心电图、碎石等检查请到相应科室进行检查。 | |
七、各科检查报告单查取方法: | |
1、 检验报告单请到二楼检验科验单发放处取。 | |
2、 心电图、B超报告到心电图、B超室取。 | |
3、 放射报告单到放射科取。 | |
入院指南 | 1.伤病员住院,由门(急)诊医师检查确定,填写入院通知单。急症、危重伤病员先收拾,无床位时,应加床收治。 |
2.医保病人带社会保障卡,医保和自费者均应按规定预交住院费,急症、危重和传染病以及远途伤病员,如手续不全,应先收治,以后补办手续。 | |
3.伤病员入院,应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通知病区,病区做好准备,及时收治。危重伤病员应由医护人员护送,并交接好病情。 | |
4.对入院伤病员应热情接待,由临床护士介绍住院须知和有关制度,并请患者家属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 |
转院指南 | 1.住院病人有些危重患者本院确实不能收治,必须转院时,首诊医师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与家属沟通交代好病情,作好记录,请示科主任决定转院时,由我院负责联系有关医院,当对方同意接收时,由接收医院派救护车和医护人员护送,当面与接收医院交待病情并在转接记录上签字。必要时由我院派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护送。 |
2.转院之前经治医师要与患者或代理人谈话,说明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意外,并将谈话内容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由患者或代理人签字。 | |
3. 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转院的,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经治医师应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病历摘要。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或我院协助联系上级医院),按自动出院处理。 | |
4. 病情较重的伤病员转院时,科室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如估计转院途中病情会有变化者,应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 | |
5. 转入我院的患者,须经我院接收科室确认具备收治条件的情况下,填写入院证明,交住院部安排床位住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