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答复的函
马锦德代表:
您在江门市江海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稳定和提升我区医疗队伍的建议的建议(第44号)收悉,经综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市医保局江海分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宗旨意识,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致力推动我区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一是打牢发展基础,目前江南中心异地重建工程已顺利竣工并计划6月底前启用。此外,区卫生健康局上半年协调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解决病房改造项目储备医疗建筑无证照等难题,今年完成区人民医院和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项目储备,争取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资金支持住院和门诊场室的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做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硬件保障。区财政局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助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联体深入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保障基层医疗机构队伍稳定性。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等部门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通过组织参加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发动医疗单位开展自主招聘等方式加强人才引进,并做好岗位晋升工作,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提高队伍素质。
三是提升发展能力,发挥好医联体联席会议制度,与总院初步谋定专科共建发展思路,实施专科建设攻坚行动,探索总院专科主任直管分院共建专科的新模式,建立联合门诊、联合病房,区人民医院重点发展康复医学科等2个重点专科,中医康复等3个特色项目,推进医院差异化发展、重点领域协同发展;编制医院优化运营方案,出台医联体绩效考核方案,并联合组织、财政、医保等部门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激发医疗机构发展新动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一是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结合前期医联体调研、医院运营管理调研的情况,指导医院落实化解债务、加强运营管理、优化人员配置、推进薪酬改革、调整专科发展策略、促进医防融合等工作措施,推动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以打造全省“社区医院”标杆为目标,统筹做好新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用工作,落实设备、后勤、人员等各项筹备工作安排。二是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打通医联体建设的卡点难点,厘清权责,发挥好联席会议的沟通议事制度,结合《江门市中心医院医联体专科共建方案》开展重点专科“筑峰行动”、实施薄弱专科“输血计划”、建立“组团式”帮扶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三是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项目储备,将江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江海区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纳入“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继续推动卫生健康项目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做好医疗机构硬件条件保障,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四是与财政部门保持沟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医疗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公立医院“六项投入”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强化财政兜底作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区卫生健康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