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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10-24 15:0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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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高新区(江海区)卫生计生局是管理全区卫生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医疗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区域内卫生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报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制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指导区医学会、卫协会、护理协会做好有关工作;指导区红十字会和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和下属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江海区计划生育协会。高新区(江海区)卫生计生局编制15人,实有14人,离退休16人。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3人,实有3人。

第二部分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决算表

见附件: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3497.20万元,支出决算3561.28万元。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总收入3497.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97.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26.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89.76万元,增长131.49 %。主要原因: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财政投入增加。

2.其他收入170.32 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65.66万元,增长62.74%。主要原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省市级投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总支出3561.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61.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其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比年决算数增加40.68 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会计科目合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年决算数减少19.28万元,下降12.74%主要原因是有离退休人员去世。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9.1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计生、公共卫生等项目经费,比年决算数增加2020万元,增长151.98%,主要原因是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资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7.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比年决算数增加3.58万元,增长15.01%,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5.其他支出0.7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非财政拨款支出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减少16.67%,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减少。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3326.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6.9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93.18万元,增长42.56%;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区财政追加预算投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7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2.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38.55万元,增长48.78 %;主要原因是2016区财政加大对公卫资金投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1.8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2.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6.68万元,公立医院支出26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050.96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29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3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5.60万元,中医药支出4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73.66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78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66 万元,完成预算14.80万元的99.0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0.57 万元,完成预算 10.70万元的98.7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09 万元,完成预算4.1 万元的99.76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3.1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6万元,增长4.5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油费同比小幅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法,按规格及其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7 万元,占75.10 %;公务接待费支出4.09万元,占27.9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江海区计划生育协会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0.57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应急和一般执法执勤。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培训接待及业务检查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5次,接待人数共576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3万元,比上年2万元,降低15.12%。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安排内,公用经费使用更趋合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6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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