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钦,今年53岁,1986年11月到公安部边防局广东边防总队服役,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1月转业到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工作,现任江海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工作以来,李钦同志都是业务好手,凭借过硬的政治素质屡屡建功。在部队服役期间,多次受到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任江门边防检查站直属中队指导员、支部书记时,因管理部队成绩突出被授予三等功。在公安工作期间,多次受到嘉奖,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并勇立三等功一次。在区纪委和巡察工作期间,两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02年11月李钦从部队转业,被安排到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任侦查员。李钦同志充分发挥在部队养成的不怕吃苦、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精神,勤学苦练办案技能,刻苦钻研法律法规,3个月就开始独立办案,一年后成为一名合格的侦查员。十年来,李钦主办经济犯罪刑事案件三十余宗,协办五十余宗,抓获犯罪分子三十余名,挽回经济损失一千多万元,受到上级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2年5月,根据工作需要,李钦由江海公安分局中队长转任江海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主任一职。当时由于人员紧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信访室和检查室只有李钦一个人兼任的情况下,李钦每年不仅要处理信访室六十余封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还要做好检查室日常工作,工作压力是其他同志的数倍。但李钦始终能发扬军人的任劳任怨精神,克服重重困难。由于其出色的工作表现,在任职期间多次被市纪委抽调参加办理一些重要违纪案件,并且每次都能出色完成任务,李钦同志在这短短的五年内为我区树正风、反腐败贡献了自己应有的力量。
2017年5月,李钦同志被任命为区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在履职新岗位以来,他认真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宗旨,至今已完成了五轮常规巡察和一轮专项巡察,其中包括区内8个党组织和区外1个党组的巡察。发现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三百多个,移交问题线索十多条。特别是在交叉巡察鹤山市公安局党委中,鹤山市纪委根据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了该市某派出所私设“小金库”三十多万元的违纪案件,此案件被省纪委作为“四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全省通报。
李钦同志说,虽然自己已经脱下军装近20年,但还是一直以军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在部队保家卫国,退伍后保一方平安,今后还是会坚持将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军人作风投入每一项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