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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9-1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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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5年8月,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规定,现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总体成效

  (一)高位统筹压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审计整改的重要意义,坚持从政治高度抓紧抓实审计整改,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2025年以来,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整改部署会共计16次,部署推动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协调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确保整改任务刚性落地。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及时呈报重大审计事项,确保重要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各部门单位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职能,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同凝聚合力,筑牢整改刚性约束体系

  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强化联络对接、协同办理、成果共享等机制,不断增强整改刚性约束。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整改报告、专题调研、实地视察等手段,持续跟踪问效;区纪委监委对2024年审计移送线索从严查办,累计处分处理45人;区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情况列为巡察内容,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写入巡察报告,倒逼责任落实;区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区政府督查室对逾期未整改事项实施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区审计局聚焦主责主业抓实整改督促,依托整改督促函、整改系统预警、专项检查、“回头看”等方式,实行全流程动态跟踪,推动问题销号清零。

  (三)深化整改成效,凸显审计监督实效

  2024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责任压得更实,监督合力不断增强,成果运用持续深化,整改成效显著提升。截至2026年7月底,2024年度审计查出的64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4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整改完成率93.75%;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的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按计划稳步推进。收缴、归还原渠道、挽回损失资金20,506.53万元,促进拨付资金2,556.46万元,调整账务资金525,591.93万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10项,一体推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2,762.24万元。

  (1)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方面

  一是对“未及时安排使用9笔上级专项资金2,573.32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区财政局已安排使用2,556.46万元,剩余16.86万元未达支付条件还未使用。

  二是对“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解下达75笔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98.87万元到用款单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与上级沟通和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快指标审核,提高资金下达的时效性。

  三是对“未及时收回14笔结转超两年或结余的专项资金11.67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收回资金11.67万元。

  (2)债券项目管理不力方面

  一是对“2个专项债券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或环评批复违规开工建设”的问题,区市政维修处1个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区市政维修处和江南街道办事处2个项目经与主管部门沟通无法补办证件,已加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学习,避免同类问题发生。

  二是对“1个增发国债项目提前支付进度款1,476.71万元”的问题,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最新的完工进度重新计算应付工程进度款,收回提前支付的进度款及利息128.99万元。

  三是对“2个增发国债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涉及金额61.65万元”的问题,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区建管中心已组织相关单位对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情况进行研判,施工单位已出具承诺函同意工程结算调整核减61.65万元,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3)社保基金审核不严方面

  对“向区内12家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多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3.47万元”的问题,区社保局已追回多发补贴3.47万元。

  2.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22个,已完成整改20个,正在整改2个,已整改439,762.8万元,制定或完善制度7项。

  (1)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方面

  一是对“2022年度内未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导致10项考核指标不达标或严重下滑”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所有公卫指标项目已全部完成并达标。

  二是对“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人数未达‘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通过落实经费保障、规范转岗培训、加大招引力度等方式落实全科医生培养计划。

  三是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长期依赖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通过加强培训、开展实操演练、以区疾控中心为主体对36家企业预采样,完成职业病监测任务,提升了自主监测能力。

  四是对“未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问题,区国资局已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负责人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2项制度,今后将按照新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五是对“重点‘四下’单位培训力度不足”的问题,区统计局已对重点“四下”单位组织开展多场集中培训会。

  (2)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不到位方面

  一是对“决策程序倒置,部分事项先实施后决策”的问题,区统计局已将属于党组议事目录清单所列的采购项目,均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后再签订合同。

  二是对“10项重大事项未按要求向区委、区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核准”的问题,区国资局对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事项的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并通报,督促区银信公司、区经营公司就9项未及时报告核准的事项专项报告,修订“三重一大”及事权财权审批制度并组织制度培训。

  三是对“5项大额支出未经党委会议集体决策”的问题,礼乐中学已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避免同类问题发生。

  (3)资金使用管理不善方面

  一是对“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217.15万元”的问题,礼乐街道办事处、区国资局、区质量检测站已将217.15万元非税收入上缴财政。

  二是对“提前支付合同款21.57万元”的问题,区统计局加强管理,2025年以来签订的采购合同均未出现提前支付全部款项的情况。

  三是对“跨期调节利润,会计信息不实,涉及金额564.68万元”的问题,区国资局已督促区银信公司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学习。

  四是对“未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2.02万元”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已不再委托洗衣店对单位行政执法制服进行清洗。

  (4)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

  一是对“81个已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设施建设,涉及金额439,545.65万元”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和礼乐中学已进行账务调整,结转固定资产439,545.65万元。

  二是对“购买111.15万元设备后闲置”的问题,区人民医院已将闲置的10台医疗设备调配到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

  三是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区国资局已完成固定资产相关账务调整。

  四是对“未按要求盘点、报废固定资产”的问题,礼乐中学已对相关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对应报废资产进行公示、评估、集体决策等工作后报废。

  五是对“部分资产没有粘贴资产卡片,资产领用未作登记”的问题,区统计局已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逐一粘贴固定资产卡片,并完善领用登记手续。

  (5)其他方面

  一是对“全区56个工程项目已完工但未完成预算审定”、“77个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超过3个月未完成结算审定”等2个问题,均正在整改,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预结算送审,及时补充完善审批资料,已完成预算审定15个项目,已完成结算审定6个项目。

  二是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43.88万元”的问题,礼乐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25年已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是对“违规出台与企业注册地和税收关系挂钩的优惠政策”的问题,区国资局已废止《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工业企业高标准产业新空间租赁扶持办法》,取消该优惠政策。

  四是对“担保业务未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问题,鼎诚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修订了《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批量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并组织学习。

  (二)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江海区重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105,861.69万元,制定或完善制度2项。

  1.进度款审核把关不严方面

  对“5个项目多计工程量导致多计工程款4,639.24万元”、“9个项目计量综合单价偏高导致多计工程款1,934.93万元”、“2个项目虚报工程进度导致提前支付进度款527.71万元”等3个问题,区建管中心、区投资开发公司2个项目多计的1,700.88万元已在下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区建管中心1个项目已约谈施工单位并追回利息1.01万元;其余项目的施工单位已出具承诺函同意工程结算调整核减4,873.29万元,并已将应核减工程量报区财政局备案。

  2.施工质量监管不到位方面

  一是对“3个项目软基处理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涉及造价5,288.91万元”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建管中心印发《关于加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工作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全面停工整改,组织专家论证,委托权威机构复核,目前3条道路均已完成补桩工作,同时举一反三,扩面复查排查,将同类问题同步纳入整改,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信用扣分及行政处罚。

  二是对“9个项目部分工程实体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需评估后返工或核减工程款4,469.28万元”的问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建管中心、区投资开发公司已组织9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勘察等单位进行论证,其中1个项目进行了返工整改,2个项目退回多支付的工程款65.3万元,其余6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已出具承诺函同意工程结算调整核减4,403.98万元,并已将应核减工程量报区财政局备案。

  三是对“6个项目部分临时工程、工艺措施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多计工程款3,258.81万元”、“1个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考勤不合格,涉及违约金12.75万元”等2个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建管中心、区投资开发公司已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具承诺函同意工程结算调整核减工程量和违约金3,271.56万元,并已将应核减内容报区财政局备案。

  3.建设程序不合规方面

  一是对“3个项目在未完善10.22亩土地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问题,正在整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建管中心正在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完善用地手续。

  二是对“8个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先开工再实施采购程序”的问题,区建管中心已完善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4.安全环保措施不落实方面

  对“10个项目安全或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建管中心已全面梳理、排查在建项目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投资开发公司组织工程管理人员会议研究如何加强管理,定期开展工程安全生产培训及演练,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5.其他方面

  一是对“2个项目可优化设计并核减工程款210.48万元”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建管中心已完成2个项目的优化设计和变更手续,按优化后工程量计算工程款。

  二是对“5个项目未及时取得履约担保或续期履约担保,涉及担保金额4,145.59万元”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建管中心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履约担保续期。

  三是对“3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86,046.28万元”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进行账务调整,结转固定资产86,046.28万元。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江海区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情况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2个,已整改88.41万元。

  一是对“1个项目多计工程量导致多计工程款439.1万元”、“4个项目部分工程实体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需评估后返工或核减工程款91.69万元”等2个问题,均正在整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投资开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已将结算资料送审,待结算审定后扣回,另外3个项目施工单位已退回工程款88.41万元。

  二是对“2个项目工程变更未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的问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水利建设管理处、区投资开发公司已完善相关变更手续。

  三是对“1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先开工再实施采购程序”的问题,区投资开发公司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按该公司采购制度执行选取服务单位。

  四是对“1个项目竣工验收后便民设施、监控系统闲置”、“在质保期内对步道以及草皮管护不到位”等2个问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投资开发公司对公共卫生间、绿廊路灯、监控系统等设施实现通水通电,草皮、步道已修复。

  2.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已整改0.29万元。

  一是对“未按要求编制校舍安全保障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问题,区教育局已编制校舍安全保障总规划和2024年度计划。

  二是对“2个修缮工程未按实结算,多计工程款0.29万元”的问题,礼乐二中、滘头小学已收回工程款0.29万元上缴国库。

  3.农村集体“三资”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6个,均已完成整改,已整改11.45万元。

  (1)对村集体财务监管不严方面

  一是对“1个村集体58万内部借款事项未向街道报备或审核”的问题,该村集体已于2025年还清借款,日后加强管理。

  二是对“1个村集体存在拆单报销、使用大额现金、未及时缴存现金收入等违规情况”、“未取得发票报销加班餐费1.33万元”等2个问题,外海街道办事处驻村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制度学习,规范资金管理。

  (2)对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监管不善方面

  一是对“1个村集体的9项资产资源未在‘三资’平台公开交易且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问题,村集体7项资产已在“三资”平台公开交易并签订租赁合同,其余2项资产暂无出租计划。

  二是对“7项资产资源租金收入11.45万元违规通过联谊会银行账户收取”的问题,村集体4项资产出租收入7.72万元已用于本村村民慈善用途,剩余3项资产出租收入3.73万元已转入村集体银行账户。

  三是对“21项资产变动未及时更新资产台账”的问题,村集体已在资产台账进行更新补录。

  (四)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土地管理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8个,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2个,已整改168.04万元,完善制度1项。

  1.主体责任不落实方面

  一是“对权责不清管理缺位,导致17宗合共737.5亩储备地长期被占用,未收取任何占用费或租金”的问题,正在整改,外海街道办事处已补签7处土地合同并追收租金共32.22万元,1处已拟定合同待补签待缴租金,剩余6处土地已清理收回,但63.2万元租金仍在追讨中;另外3宗由村集体使用的土地,其中1宗计划待区政府批准后移交中东村管理;2宗待填土完成后移交区金信公司管理。

  二是对“储备地归口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江南街道办事处已移交土地38.98亩;外海街道办事处已供地101.19亩,已移交土地900.33亩,余下1,040.66亩土地正在推进办理移交中。

  三是对“20宗未移交储备地底数不清,涉及面积差异1,386.79亩”的问题,区土地储备中心与各街道办事处已重新梳理,摸清储备地底数为9,142亩,今后每月动态更新台账,与街道对碰数据。

  2.土地出租管理不善方面

  一是对“未及时收取土地占用费或租金119.63万元”的问题,外海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土储中心已追收土地租金129.54万元,剩余1宗土地欠租0.13万元,区土储中心已对其提起诉讼程序。

  二是对“43宗合共391.78亩土地出租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区金信公司废止土地短期租赁管理办法,区土储中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新的委托出租合同中明确土地出租需通过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

  三是对“有6份租赁合同到期后未及时与承租方续签合同”的问题,区土储中心2宗土地已办理续租手续,3宗土地已清除离场,对1宗土地承租人进行起诉。

  3.土地管护不到位方面

  一是对“6宗土地存在被他人占用的情况”的问题,外海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土储中心4宗土地已清退离场并加强巡查,区土储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宗土地已追收占用费6.28万元并出租。

  二是对“5宗土地存在被承租方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的问题,外海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土储中心4宗土地已恢复土地使用用途,区土储中心对1宗土地已提起诉讼程序。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8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7个问题到期未完成整改,具体为:上级专项资金还剩16.86万元因项目未达支付条件仍未使用1个问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程项目预结算长期未完成审定共2个问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河流治理项目多计算的工程款,至今仍未督促施工单位退回或进行核减确认共2个问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储备土地未完成移交、被占用土地的资金正在追偿共2个问题(责任单位:区土储中心、外海街道办事处)。

  下一步,我区将审计整改列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系统谋划、协同联动,以整改实效推动政策落地、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实闭环跟踪督办。用好广东省审计整改智能管理系统实施闭环管理,对已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与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分类施策、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二是凝聚多方协同合力。统筹部门协作与上下联动,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大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用好用实审计成果,打好整改“组合拳”。三是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推动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从堵塞制度漏洞、破除机制障碍层面完善举措,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筑牢风险防线。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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