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审计局深刻领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总要求,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运用等制度机制,在问题查处、整改落实等各方面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共同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揭示了一批风险隐患、推动了一批问题整改落实,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促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深化“审纪”协同,强化反腐合力。区审计局积极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中的重要作用。在线索移送上,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出台审计移送管理办法,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在谋划项目计划时,充分征集和征求区纪委监委对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议意见。在联动协作上,抽调审计人员协助区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财务审查、协作资金督查等;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揭示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
深化“审巡”联动,提升监督效能。区审计局积极完善巡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主动与区委巡察办共商巡审联动项目计划,同步进驻项目,审计组与巡察组适时召开工作交流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共享问题线索,强化巡审成果互促。开展每轮巡察前,及时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的审计报告和整改情况,共同研判重点关注问题,助力精准巡察。同时,将巡察发现与审计有关的重要问题,纳入审计监督的重点关注范围。审计和巡察互相将整改情况纳入监督重要内容,形成整改共促工作机制。派出审计业务骨干参加巡察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相结合的职能优势,形成巡透审深的合力,增强巡审震慑力。
深化“其他”协作,提高监督成效。区审计局在深化“纪巡审”贯通协同的同时,积极推进审计监督与区委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监督贯通协同。区人大办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开展实地调研,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将审计发现问题逾期未整改事项、上级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督查工作内容。区委组织部与区委审计办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共商、计划共议、结果反馈等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其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查出问题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区国资局结合审计建议,修订完善区属企业监督管理等7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