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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1-16 16:5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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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江海区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治理等业务工作,主动及时进行信息公开。现将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67条,其中政策文件(政策解读)8条,财政预决算9条,工作动态38条。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对外公开外,均主动通过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切实确保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度,我局未接到权利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只由江门市政府负责制订)

00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25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偏向程序性告知,政策解读和服务指引的实用性、可读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够高,在便民性、利民性方面还需要下功夫。下一步将坚持将信息公开嵌入业务全流程,提升政务公开主动性和规范性,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做到高质量、高频次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规定,确保公开信息内容权威、数据精准、表述规范、风险可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区司法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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