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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1-19 15:0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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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海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93条,其中工作动态63条。本单位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对外公开外,均主动通过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途径。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度,本单位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31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本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在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二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公开信息发布到网上,力争保持信息生成与发布同步;二是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为日常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四是充分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总结新经验,提升创新思维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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