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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招聘员额类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16:2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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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员额类合同制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服务、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共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人数、要求条件和待遇等详见《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招聘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服务、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如应聘者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招聘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或者在招聘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二)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学历证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三)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是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应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招聘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服务、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境外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等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为:jhqsfjzgb@163.com,联系人:郑先生、李小姐,联系方式:0750-3827995。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7日。

  (三)资格初审。

  提倡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名的应聘者,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审核发现问题的,招聘单位将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应聘者反馈审核意见。

  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时间: 2021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和写作等。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政务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按当场考试最高分的60%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入围面试按照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拟定录用人员。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并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政务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招聘员额类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招聘员额类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