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函》(常办函字〔2021〕23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我省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函》(粤常办明电〔2021〕27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函》(粤司函〔2021〕198号)以及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区各有关单位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经清理,江海区无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