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查和考察,确定江门市江海区2018年选任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共98名,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情况和问题的,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江海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江海区司法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担任江海区人民陪审员的资格。
受理单位: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
地 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政法大楼
电 话:0750-3861396
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公安分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