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增强人民群众在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获得感,不断巩固和扩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江海区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宗旨,以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引导,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活动,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2021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宗,其中受理5宗(已办结3宗,维持原行政决定1宗,撤销原行政决定1宗,撤回申请1宗),另5宗经核实后认为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不予受理。
加强复议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能力。一方面,积极争取编办的支持,通过全区统筹、科学调整,增加了行政复议的编制;同时按照人岗相适、专业相符的原则,通过交流轮岗,把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调入行政复议队伍,进一步充实复议力量。另一方面,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行政复议队伍的业务能力;同时,对重大复杂案件,通过集体讨论交流的方式,切实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和办理质量。
加强法律知识宣传,使群众知复议、懂复议。把加大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宣传、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作为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的重要举措。在区内大型商业广场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现场受理群众咨询、有奖竞答等方式,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知识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后的变化,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纠纷,提高行政复议的知晓度、信任度,使群众知复议、懂复议。
聚焦重点领域,依法稳妥实质化解促和谐。聚焦重点行政管理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行政复议案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群众合理的诉求依法保护,对不合理的诉求引导调解,力求定分止争。申请人陈某就非婚生育未能申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事宜提出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后,承办人员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在深入了解案情后,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对法律、政策适用存在偏差,于是作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帮助陈某成功申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案件得以妥善化解,让行政复议更有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渡期,申请人全某就信息公开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案件依法受理后,承办人员发现此案存在调解可能,便积极主动协调申请人、被申请人进行沟通,促成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信息,双方和解,申请人在案件审查期间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该起行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打造行政复议江海品牌。结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工作联动机制,通过整合部门资源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信息互通、协办、监督,创新建立对涉及全区各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纪委、检察院、司法局的监督作用,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倒逼规范行政执法,从源头减少产生行政争议,提升执法效能,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在受理陈某申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行政复议一案中,为更准确地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向区检察院发出《商请函》,商请检察院协助办理,共同研究和推动该起复议案件有效化解,提升了行政复议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