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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效

文章来源:江海区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1-06-18 18:4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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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部署,在省指导组和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统一、抓进度与保质量相统一、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举措,有力有序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教育活动、政策宣讲会、专题学习会议和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内容,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示范带动全体干部自查自纠,带头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为全区各区直单位和群体组织集中宣讲解读“三个规定”政策内容。向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区法院等单位发出协查函,全面排查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违反“三个规定”问题。适时召开研判会、小结会,分析研判 “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在规定范围内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我局干部落实“三个规定”内容的监督。经排查和梳理,暂未发现我局干部违反“三个规定”内容的相关问题线索。教育整顿期间,建立1项制度确保“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到位。

    二、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方面

    制定专项排查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的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整治工作。主动配合两院、公安等部门,全面核查全区历年减、假、暂案件,切实做到全面大起底、大清查;配合省、市开展社区矫正档案交叉评查;邀请区检察院实地核查社矫对象管理和社矫档案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强11名假释、9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的复查。经查,暂未发现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线索。针对自查和案卷交叉评查发现部分档案资料不齐全、整理不规范等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并对相关负责同志给予谈话提醒,举办社区矫正档案培训班,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制定社区矫正档案规范化标准体系,完善配套制度,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教育整顿期间,新建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工作指引等12项。

    三、整治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

    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多轮次谈心谈话,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深入宣传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全体干部如实填报本人、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信息,做到全覆盖。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市场监管、税局、审计、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综合运用智能化、大数据手段比对各种数据;要求全体干部递交干部个人征信报告,进一步核准核实相关情况。经核查,暂未发现存在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暂未发现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参股借贷的相关问题线索。教育整顿期间,进一步完善人员招录、干部提拔交流、日常管理等环节的长效核查和管理机制,建立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事前报备制度和信息库。

    四、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

    将队伍教育整顿与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强化学习教育,为开展专项治理打下思想根基。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政策宣讲,深入宣传相关政策制度。组织全区律师完成两轮自查核查,深入查摆从事法官、检察官经历,建立台账。设置举报电话、征求意见信箱,函请区法院、检察院联合排查,协助有关地区的政法单位开展核查,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全面排查律师是否存在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线索和是否存在违规办案情形。教育整顿期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管理的意见》《江海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五、整治干部纪律作风方面

    召开第二次警示教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全体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函请区有关部门、深入到部分村(居)召开座谈会、设置举报电话、征求意见信箱,广泛收集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听取意见建议。经排查,暂未发现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教育整顿期间,制定完善了干部队伍的考核制度,建立了内部交流轮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