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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律师行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

文章来源:江海区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1-03-26 16:1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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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3月20日,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组织党员律师到外海街道麻三村开展“学党史,跟党走,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困难群众帮扶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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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慰问活动的帮扶对象家庭情况非常特殊。林伯的女儿林某玲患有疾病,其丈夫多年前已经离家出走不知所终,林某玲目前仍在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长期治疗,其儿子还在读小学,由林伯照顾。近年来,林某玲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持续的治疗费用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困顿,又因丈夫无法取得联系,无法查明家庭经济情况,导致林某玲和儿子无法享受低保待遇。

    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了解到林伯的家庭情况后,非常关注,党支部书记谭社芬专门组织律师研究帮扶对策,积极尝试通过法律途径帮助林某玲。3月20日,谭书记连同外海街道工作人员上门慰问林伯一家,了解基本情况。林伯对华南所出钱出力相助非常感动,表示目前的生活虽然困难,但有政府的关心,有热心律师的帮助,他们一家更加坚定信心,共同克服困境,面对新的生活。

    (二)3月21日,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李英姿副主任带领青年律师前往礼乐街道新华村慰问生活困难群众,给他们送去温暖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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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李英姿副主任走访慰问了该村的生活困难群众何某一家,给他们送去了粮油、米面等生活用品和慰问金,并详细询问他们的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和日常生活中的困难,鼓励他们要积极乐观面对生活。

    (三)3月12日,华南律师事务所谭小仪律师接到江海区江南街道永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求助,希望谭律师就居民赵天玉于2007年5月10日与滘头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办签订的《麻园路拆迁合同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谭律师经审阅由居民提供的证据《麻园路拆迁合同书》和询问其案件相关情况后,结合《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向其进行了详尽的解答。经过伍律师的耐心释法,居民赵天玉及其妻子对合同书的疑惑很快得以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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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近日,沙津横社区的一位居民陈先生遇到了一些问题,联系到了居委会法律顾问林智杰律师。陈先生承租了社区集体的厂房经营,后转租给他人(下称“租户”),几年来一直相安无事,但自今年起,该租户开始拖欠租金,陈生多次联系催促,该租户以各种理由推搪。鉴于有关细节问题无法通过电话完整表述,林律师便相约陈先生到社区面谈,进一步了解纠纷的情况。

    查看陈先生提供的证据资料,林律师发现陈先生的《租约合同》(下称“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如租户的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均没有约定,结合司法实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林律师建议先向该租户进行书面催告,敦促其主动履行合同义务,付清款项。陈先生表示其不懂得如何进行催告,经协商一致,决定委托林律师代为向租户寄送有关书面催告函件。因陈先生年纪大,不太懂得微信等联系平台的操作使用,林律师便多次来到陈先生住处向其核实情况、指导搜集和提供证据、确认函件内容等,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家门口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