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面加强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推动下,2021年1月6日,江海区依法成立江海区社区矫正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主任,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成员单位一名分管领导担任。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江海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今后,江海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将在江海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江海区法治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为江海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