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意见,推进江海区涉外法律服务相关工作稳步开展,区司法局等10个单位就发展江海区涉外法律服务业召开了工作会议。区司法局局长赵福超在会上讲话,副局长古庆勤主持会议。
▲江海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工作
会议提出了江海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具体目标:“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健全与江海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业体制机制,涉外法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能力显著增强。要培养一批了解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应对处置涉外法律事务,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更好地服务江海区经济社会发展。
此前,由区司法局牵头,联合区外事局、区港澳台事务局等10个单位,结合江海区实际,以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特点服务涉外法律服务业为工作出发点,共同印发了《江门市江海区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在本次会议上,为保证江海区涉外法律服务业的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古庆勤为参会人员解读了《实施意见》中健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建立完善涉外法律合作交流平台、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内容,使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能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关联性。
赵福超表示,江海区涉外法律服务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此次召开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工作会议,目的就是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涉外法律服务,服务江海区经济社会发展。希望各有关单位重视、支持该工作,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协调解决涉外法律服务业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更多地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信息畅通、行动协调的工作局面,共同推动江海区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