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江海区外海街道永康社区所辖的江海碧桂园小区某栋住宅22楼着火,火势迅速蔓延,4辆消防车、16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烧毁了22楼着火屋内的全部家私及用品,损失严重。同时,大火产生了大量浓烟,造成23楼及24楼业主的墙面及部分物品发生毁损。为此,24楼业主邓女士多次与22楼业主李先生协商赔偿事项,但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居委会干部联系到该社区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杨祎平律师,希望杨律师能够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明确赔偿责任、消除争端,帮助双方当事人尽早恢复正常生活。
杨律师充分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后,在居委干部以及小区物业公司的协助下,对双方当事人就赔偿范围和责任问题进行法律解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结合火灾现场事实情况以及消防部门的勘验结果,22楼业主对大火发生有过错,其过错与24楼业主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因此,24楼业主所主张的损失赔偿存在法律依据。但是对于所造成的损害,能够恢复原状可以优先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可以适当赔偿。
▲杨律师为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
在杨律师耐心细致的法律帮助下,22楼业主李先生与24楼业主邓女士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赔偿意见,并且对于赔偿金部分当场履行完毕。
该事件的妥善处理,有效化解了邻里纠纷,充分体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参与基层事务中依法调处纠纷的积极作用,为和谐社区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供稿人:周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