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胡念芳带领市政协副秘书长李旭琳,社法委主任练泽鹏,副主任鹿红,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吴火亮,二级调研员黄宇光以及部门负责同志一行到江海区调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区政协副主席黄少芳,区司法局局长赵福超,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以及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江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了解其功能及运行情况,走访了江翠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听取负责人关于工作室配套设施、人员配置、办公用地及公共法律服务等详细情况介绍。随后,调研组和江海区有关同志召开了专题座谈会。
会上,区司法局赵福超同志向调研组汇报了江海区公共法律服务的运行现状。一是硬件建设方面,目前已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个,全区6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经全部挂牌并正常运作,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的工作局面。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的运营情况,目前江海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下的热线、网络、实体三大平台成功对接联动,丰富了群众获取法律服务资源的途径。全区3个街道、6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纳入到“广东省法律服务网”,方便群众通过互联网获取公共法律服务;在工作时间内,群众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寻求法律帮助。三是当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主要体现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以及服务功能单一,难以满足江海区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要。
区政协黄少芳同志就江海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提出了意见。她认为,人员充足是做好基层工作的重要保证,对比江门其他市区,江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共3人,分别为1名公务员和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存在较大差距。政府购买服务只能解决燃眉之急,但这类人员往往存在不稳定,流动性大等问题,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以便于工作的开展。必须指出的是,当前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缺乏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已经不能满足群众获取法律解释的需求,希望上级部门能够为区司法局提供更多支持。
市司法局吴火亮同志对现阶段江海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点评。他指出,在区司法局的具体实施下,江海区形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明显提升,对此,市司法局表示肯定。但是,江海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一是硬件建设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单一,规模急需扩大;江南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设施落后,办公面积严重不足。二是人员编制需要进一步保障,当前江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没有机构没有编制,建议借鉴蓬江区合同制律师,台山市、开平市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等经验,用优厚的条件吸引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三是需要保证财政支持力度,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随着该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将更加需要区财政持续稳定的投入。
▲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座谈会
最后,市政协胡念芳同志作总结性发言,她肯定了本次座谈会的交流成果,对于江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单一的问题,希望各部门予以重视,积极配合解决现有的办公场地位置较为偏僻、办公面积不足、只有法律援助部门进驻等问题。同时,江海区可以进一步探索政府主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工作思路,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管理运行体系,改“独唱”为“大合唱”,扩大面积,整改门面,增加设备,建立集法律援助、普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办理于一身的多功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位更高,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共同努力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更上新台阶!
(供稿人:冯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