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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宣传 助力复工复产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5-09 08:5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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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抗“疫”形势逐步好转,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工作也逐步恢复正常。

    近日,负责外海街道沙津横社区和清兰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林智杰律师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坚持到社区现场值班,实地了解社区的复工复产和防疫工作情况,重点收集各社区在防疫期间所遇到的法律困难。经了解,两个社区都较好地落实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防疫工作要求,目前工作重心已转为全力复工复产,同时继续加强疫情防控不松懈。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宣传工作质量,林律师采取了灵活的宣传形式,先整理部分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再借助线上平台向社区干部分析、讲解,最后由社区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向群众宣传,完成了第一季度的宣讲工作。案例资料涵盖发生在我市的发布虚假信息案件、我省部分药店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口罩)、基层群众组织干部防疫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情况等各个方面,提高了村(社区)基层干部以及村(居)民的依法防疫知识水平。随后,林律师又汇总整理宣传有关疫情期间高发诈骗类型的案例,通过加强宣传提高了群众的防骗意识,避免财产损失。此外,林律师还将市检察院拍摄的普法宣传微电影制作成光盘,派发到各社区,并适时组织群众观看,进一步加强对扫黑除恶方面的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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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津横社区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居民观看扫黑除恶微电影)

    除了定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林律师还注重具体事务中的释法说理,通过个案提高村(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如清兰社区居民张女士就其商铺租赁事宜来电咨询:承租方疫情期间未有开业,但有按时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方不想再出租了,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咨询人张女士的描述,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林律师认为,该咨询主要看双方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况,可以按合同履行,如承租方不存在违约或者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合同各方当事人都应当秉承契约精神,尊重和履行彼此之间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下的“特殊时期”,更应互相理解,共同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结合防疫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法治宣传工作贯穿于服务的全过程,为助力复工复产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保障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