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根据《江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工作方案》的安排,区司法局局长赵福超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对来访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制订了《江海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确定每月8日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导接待日”,通过领导干部接听热线电话、解答现场咨询的方式,向群众提供业务咨询、事项受理和投诉建议等接待活动。为配合领导干部更好地完成接访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还对被接待人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诉求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保密,确保信息安全性。在我区的第一个领导接待日里,共接待了4宗群众现场咨询,咨询的内容主要包括:携款逃逸、工伤待遇、劳资纠纷等。在携款逃逸案中,市民陈某声称被其中一个合伙人岑某骗取了钱财。陈某从事二手房屋交易中介业务,由于房屋卖家要求收齐房款才办理过户手续,加之买家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凑齐房款,所以陈某为确保交易顺利完成,先行垫付部分房款60余万并委托岑某转给卖家,并约定完成交易后垫付款将退回给陈某。但是交易完成后,陈某发现垫付款已经被岑某转至其他账户,而岑某目前已经失联,因此,陈某希望申请法律援助。赵局长耐心聆听陈某的陈述后,对其诉求进行了解答:这是一宗经济纠纷,而且根据陈某描述,他目前的情况并不适用法律援助,建议陈某可以向警方报案,或者考虑聘请社会律师提出诉讼,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听完赵局长的解答后,表示同意,并自行到派出所报案。
▲赵福超局长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落实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工作,将进一步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及时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法治江海”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