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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用警成效显著 助力社矫规范管理

文章来源: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9-06-06 16:1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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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月,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安排部署,我区迎来首位戒毒警察延伸管教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一年多以来,派驻警察张振旺同志认真落实双重管理要求,适应江海区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执法优势充分发挥。派驻警察协助开展远程会见26次、进行法治警示教育800多人次、入矫警示谈话91次、训戒谈话50多次、社会调查52次、上门执法36次、组织震撼教育2场次。尤其在涉恶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谈话、教育训诫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二是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派驻警察延伸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不仅解决了我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还进一步规范了非监禁刑罚执行措施,特别是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方面提高了刑罚执行专业化水平。在今年4月,张警官参与我区首   
例对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张警官发挥所长,与相关领导商讨行动方案,反复研究各种细节,为收监执行行动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多次违反规定的服刑人员吴某执行收监

三是矫治效果不断强化。延伸用警有利于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参与入矫宣告。派驻警察对每一名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均进行入矫谈话,明确告知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以及违规违纪的管理措施和处罚原则,强化源头管理。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派驻警察每月到各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就成了必不可少的工作,在集中教育开展前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列队点名,切实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纪律性。三是积极组织参与“震撼教育”。在江门市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江门监狱和强制戒毒所开展活动,派驻警察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参与,使服刑人员通过活动明晰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的区别,增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威慑效果;四是开展训诫教育。对违规违纪社区服刑人员,派驻警察第一时间约谈当事人,明晰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社区服刑人立即纠正错误行为,增强了对服刑人员的威慑力。

一年多来,张警官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岗位上,能够严于律己,与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紧密配合、勠力攻坚,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我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警官在外海司法所对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

  

张警官开展警示谈话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