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 区司法局组成联合评查组 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文章来源: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9-04-30 08:31 浏览数:-
|
区检察院 区司法局组成联合评查组
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江海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定》(修订)的文件精神,于4月25日至28日组成联合评查组开展我区2019年第一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本次评查工作由区司法局局长赵福超、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谭伟雄率评查组一行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个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单位进行案卷评查。本次评查为我区机构改革后开展的首次案卷评查,各单位对评查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评查组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重点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五类案卷进行评查,评查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程序、适用法律、自由裁量权、案卷整理等方面。
评查组一行对案卷进行认真评查,并就如何做好执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案卷评查为契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要认真做好整改落实。根据评查结果反馈,切实进行整改,杜绝今后在案卷中出现类似问题;三要强化履职尽责能力。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同时,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履行执法内部监督职责,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规定,严把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关,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评查组将对本次评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发出评查情况通报,适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跟踪抓好评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发现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按照《高新区(江海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定》(修订)的有关规定,由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确保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