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市场监管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2026年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4-30 17:05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6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确保食堂餐饮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就餐需求,现对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二)服务内容

  负责提供职工的日常(早、中餐);负责后厨的食材验收、切配、烹饪、留样、卫生清洁及垃圾处理等环境卫生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厨房设备、餐具的清洗、消毒及存放管理维护;协助甲方进行库房管理及盘点。

  (三)服务地点及人员需求

  1.服务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瑞华苑25号。人员需求:厨师1要求具备健康证厨工/帮厨2要求具备基本的切配及清洁能力,持有健康证。

  2.服务地点: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文昌花园68号。人员需求:厨师1要求具备及健康证。

  (注:具体人数以每日实际上岗人数结算。)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伍仟元整(255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包括:报价单、整体工作方案、投标方相关证明材料、已开展工作项目情况、根据评审内容(见下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方案等。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58日前向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58日下午530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滘北瑞华苑25号六楼办公室,扫描电子版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k1010319547@qq.com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五、付款方式

  1、费用支付:按发票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2、结算方法: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按照维修量对应金额开具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658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861331

  评分细则详见下方表格,综合得分等于各项评审内容得分总和: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以所有合格供应商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以所有合格供应商评标价的最高价作为评标价。

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

2

技术部分

对本项目总体理解

20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认识及理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把握,进行综合比较。优20-16分,良15-11分,一般10-0分。

3

人员配置方案

20

优(12-15分):人员数量配置充足,岗位分工逻辑清晰,有AB角补位机制。中(6-11分):基本配置满足需求,但分工较模糊。差(0-5分):配置人数不满足要求,分工混乱。

4

供应商相关资质

15

根据供应商资质证书、投入本项目人员等综合比较。优10-8分,良7-5分,一般4-0分。

5

服务承诺与应急方案

10

响应速度(5分):承诺接到食堂人员请假后3小时内解决。人员稳定性(5分):承诺关键岗位(主厨)全年流动率低于20%,且无合同期内无故脱岗。

6

食品安全管理

5

承诺(5分):承诺全员持健康证上岗。

7

商务部分

供应商综合实力

20

根据供应商的公司简介,完成本项目优势,财务报表和荣誉证书等综合比较,优20-15分,良14-11分,一般10-0分。


合计

100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