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4-14 10:12 浏览数:-
| 2026年4月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裁决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请求人 | 主要事实 | 行政裁决的依据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裁决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粤江海市监知法裁字〔2026〕1号 | “灯笼灯外壳(E27)”(专利号:ZL202630699836.X)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江门市旭华科技有限公司 | 被请求人未经请求人许可,生产制造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其行为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局现作出行政裁决如下: 一、责令被请求人江门市旭华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侵犯专利号为ZL202630699836.X、专利名称为“灯笼灯外壳(E27)”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 二、驳回请求人赵端礼的其他请求。 当事人如对本行政裁决不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江海区司法局)。 |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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