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口头审理公告
粤江海市监知法裁字〔2026〕1号
依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于2026年3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局办公大楼(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瑞华苑25号)三楼小会议室对请求人赵端礼就其灯笼灯外壳(E27)(专利号:ZL202430699836.X)的外观设计专利与被请求人江门市旭华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口头审理。
欢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口头审理旁听。请申请参加口头审理的人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于2026年3月30日16时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函、申请书等材料到本局办公大楼二楼知识产权监管股办理口头审理旁听报名手续。参加口头审理的人员须在口头审理开始前十五分钟入场,遵守口头审理纪律,服从口头审理主持人的安排。
特此公告。
联系人:知识产权监管股,联系电话:0750-3861568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