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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海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8-11 10:4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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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

  根据《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市监规字〔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个转企”扶持资金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转型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扶持资金的转型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原个体工商户在20191231日前(含当日)在我市成立;

  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转型升级为企业,并按规定报送企业年报;

  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30日前,企业能连续按期申报纳税;

  个体工商户在转型升级为企业后,至少半年申报期有 税入库;

  转型企业已注销原个体工商户;

  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担任转型企业的股东(发起人、 投资人、合伙人);

  原个体工商户和转型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 态)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已从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移除。

  三、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需在831日前登录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进行申请并上传以下佐证材料:

  1.江门市“个转企”扶持资金申请表(江惠通平台填写下载,并签名盖章)

  2.企业税收完税(费)材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

  3.信用信息报告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

  4.其他资料(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开户证明,营业执照

  申请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如转型企业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跨年度再次提出申请。

  (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依法责令其将已获取资金退回财政部门,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50-38616730750-3861679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