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综合查一次”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2025版) | ||||||||||
序号 | 领域 | 监管事项 | 监管部门 | 检查事项 | 监管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层级 | 监管方式 | 备注(来源) | |
1 | 食品 |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食品生产企业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食品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 | ||||||
外海海关 | 对出口备案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 | |||||||
2 | 药品 |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经省授权实施) |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 | |||||||||
3 | 药品 | 对疫苗的监督管理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1号) | 疫苗使用单位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疫苗质量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
4 | 药品 | 对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经省授权实施) | 对放射性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 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 对放射性药品生产、销售、使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检查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
5 | 线上医疗 | 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2号) |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 对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 |||||||
6 | 危险化学品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 对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存储、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企业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 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江海消防大队 |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广东省应急管理局 广东省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粤应急〔2020〕153号) | ||||||||
7 | 燃气 | 对燃气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燃气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 燃气运输、经营企业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对瓶装燃气配送的监督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
8 | 燃气 | 对燃气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对燃气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燃气经营企业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江海消防大队 | 对燃气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 |||||||
9 | 特种设备 | 对燃气气瓶充装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 | 《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 | 气瓶充装单位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对气瓶充装单位燃气经营的监督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气瓶充装单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 |||||||||
江海消防大队 | 对燃气气瓶充装单位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10 | 特种设备 | 对港口码头起重机械使用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港口码头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港口码头起重机械使用单位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码头货物装卸实施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
11 | 道路交通 | 对道路违法超限超载的治理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 | 道路运输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及驾驶员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 对超载及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的监督管理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 |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对城市道路的监督管理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12 | 道路交通 | 对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经营资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区委网信办(区互联网办) | 对网络和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检查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方法》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 | |||||||
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 对网约车平台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价格的监督检查 | |||||||||
区税务局 | 对纳税申报的监督检查 | |||||||||
13 | 新型文化娱乐 | 对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监管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区委网信办(区互联网办) |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
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 对网上平台是否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监督管理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加强网络表演行业管理和执法工作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信办发文〔2021〕3号)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 ||||||||
区经济促进局 | 对获得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相关备案手续的监督检查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
14 | 新型文化娱乐 | 对剧本娱乐场所的监管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剧本娱乐活动内容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 | 《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2〕70号) 《国家消防救援局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消防〔2023〕26号) | 剧本娱乐经营企业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 对场所治安安全管理检查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依法负责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 |||||||||
江海消防大队 | 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 |||||||||
15 | 劳动权益保障 | 对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落实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等的监督管理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有关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等的监督管理 |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
16 | 野生动物 | 对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野生动物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自然资源局 |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 |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企业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其他部门 | 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 负责涉野生动植物刑事执法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商品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餐饮等交易、消费场所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 |||||||||
外海海关 | 对野生动物实施进出境检疫,凭进口批准文件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以及检疫证明按照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 隶属海关 | ||||||||
17 | 建筑工程质量 | 对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牵头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2〕13号) | 自建房的产权人、使用人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省、市清单 |
其他部门 | 区教育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民族宗教局、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 |||||||||
18 | 校外托管 | 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 牵头部门 | 区教育局 | 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建筑物安全、是否违规教学及证照检查等 | 《关于成立江门市江海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江海府办构〔2023〕9 号) | 非营利性及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校外 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调整江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对江门市校外托 管机构开展联合检查的通知》 |
其他部门 | 江海消防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
19 | 校外培训 |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 牵头部门 | 区教育局 | 对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类)规范办学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 | 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类)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江教督〔2022〕4号_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教督〔2022〕4号_转发文(粤教监管函〔2022〕2号) |
其他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类)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 ||||||||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 对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类)治安安全的监督检查 | |||||||||
区民政局 | 对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经营的监督检查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类)广告、无照无证经营的监督检查 | |||||||||
区科技局 | 对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类)涉及科技培训、外籍教师的监督检查 |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对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类)涉及文化艺术、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 |||||||||
20 | 民宿 | 对民宿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 | 牵头部门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建筑物安全、及证照检查等 |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江门市公安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民宿管理暂行办法》 | 民宿经营主体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江门市公安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民宿管理暂行办法》 |
其他部门 |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 |||||||||
21 | 母婴保健 | 对母婴保健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母婴保健技术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 |
其他部门 | 江海消防大队 | 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母婴保健机构器械,药物的监督检查 | |||||||||
22 | 医疗美容 | 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主管(牵头)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诊疗行为的监督检查 | 《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 | 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 | 县 |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其他 |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修订) |
其他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医疗美容诊疗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医疗美容机构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