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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5-31 17:3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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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江海市监登撤决字【20242

  当事人: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51Y2L95J

  法定代表人:宋军伟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门市高新区15号地地段第一幢B2厂房

  经营范围:铜工艺品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设计、研发、制造、加工、安装、销售:金属楼梯、门、家具、照明灯具、铜工艺品;承接:雕塑工程、环境工程;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者投资比例情况:宋军伟认缴出资额:42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5%;宋新志认缴出资额: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张雪纷认缴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

  成立日期:201873

  企业目前状态:吊销

  吊销原因:因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被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日期:2022426

  202427日,投诉人张雪纷到我局反映,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在成立时提交有关涉及其签名的资料都不是其真实签名,是冒用其签名的,其不是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求撤销其在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我局接诉后,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查询,发现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因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2022426日被局吊销营业执照。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27对投诉人进行询问调查,且张雪提供了有关笔迹鉴定报告予以证明有关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涉及张雪纷的签名资料不是其真实签名。20242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原登记住所的物业管理方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方罗德勇反映,根据其接触了解的信息判断,认为张雪纷只是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客户,不能判断张雪纷是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股东。

  根据初步核查的情况,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涉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情形,且该公司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涉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所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为进一步查清有关情况,我局于2024226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投资人周山领和宋新志于2018529向我局申请“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于2018626日向我局申请调整拟设立公司投资人,新增股东张雪纷,并将原预先核准的名称调整为“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李刚于201873向我局提交申请设立法定代表人为宋新志、股东为周山领、宋新志和张雪纷公司登记申请材料。经我局审核,公司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于201873日核准设立登记,并核发了《营业执照》。其后,该公司于20181116日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法定代表人由宋新志变更为宋军伟,股东由周山领、宋新志和张雪纷变更为宋军伟、宋新志和张雪纷。

  202427,我局执法人员对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张雪纷进行询问调查张雪纷表示其没有委托或者提供其相关身份证件资料给他人办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成为该公司股东的。张雪纷同时向我局提供了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于202425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穗司鉴244401000614900088),鉴定张雪纷送检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中涉及张雪纷的签名字迹与其本人签名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笔迹。在调查期间,张雪纷还提供了《香缇丽江门工厂与客户达成的保生产协议》,以证明其是该公司的客户,不是该公司的股东。

  2024220日,我局分别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军伟、股东宋新志、原股东周山领以及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李刚发出《询问通知书》,要求他们在2024229日前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和提供有关资料但至他们都没有回应我局的要求

  2024226我局执法人员该公司原登记住所物业管理方罗德勇进行询问调查。罗德勇反映该公司租用其管理的厂房场地作为公司登记住所,但没有与张雪纷签署相关厂房租赁合同。

  2024227日,我局将该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的情况(包括涉嫌被冒名登记的时间、登记事项、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天。至,我局没有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也没有收到其他任何机构单位或个人的异议。

  2024318我局执法人员该公司原登记的住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相关业户反映该公司已于2019年搬离不在该处经营,无法联系该公司市场主体。

  2024326日,我局还分别向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江海区)税务局、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江海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发出《关于征求撤销企业登记意见的函》后,相关单位对撤销张雪纷在该公司的股东登记没有不同意意见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我局对该公司股东张雪纷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其没有授权或委托他人办理开设该公司,对该公司的设立登记和成立后的变更登记事项并不知情;

  证据2:我局对该公司设立登记的住所物业管理方罗德勇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其在与张雪纷的接触过程中,没有证据判断张雪纷是该公司股东的事实。

  证据3张雪纷提供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于202425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穗司鉴2444010006149000881份,鉴定张雪纷送检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中涉及张雪纷的签名字迹与其本人签名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笔迹,证明该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中涉及张雪纷的签名是冒签的

  证据4张雪纷提供的情况说明1份,反映其没有授权他人开设该公司的事实。

  证据5物业管理方罗德勇出具的证明1份,证明其没有与张雪纷签订该公司登记住所租赁合同的情况。

  证据6我局分别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军伟、股东宋新志、原股东周山领以及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李刚发出《询问通知书》4份、EMS邮寄单及邮寄轨迹截图4,证明无法联系相关关系人接受调查核实情况;

  证据7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实地检查相片3张,证明该公司已没有在登记的住所经营,无法联系该公司市场主体的事实情况。

  证据8:我局分别向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江海区)税务局、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江海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发出《关于征求撤销企业登记意见的函》共4份,以及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江海区)税务局、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海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复函4份,证明相关单位对撤销张雪纷在该公司的股东登记没有不同意撤销的情况。

  证据9张雪纷罗德勇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证明有关人员身份信息情况。

  证据10该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告信息截图1份,证明该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向社会公示的情况。

  证据11该公司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打印件1份,证明该公司已被吊销情况

  证据12该公司的档案资料复印件,证明该公司的登记情况。

  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公司涉嫌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而取得登记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超过45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我局征询过税局、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相关部门没有不同意撤销的意见;公司登记的股东张雪纷否认其投资该公司,反映其身份信息被冒用而成为该公司股东的,该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关涉及股东张雪纷的签名经鉴定不是张雪纷本人的真实签名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和证据,2024422日至2024523日期间,我局分别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三种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综上调查,我认为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李刚201873向我局提交设立登记股东为张雪纷的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申请材料为虚假材料,公司股东张雪纷的身份信息材料冒用身份信息材料,该公司201873日被我局核准设立登记的公司股东并不是张雪纷本人的真实意愿,被冒名登记的事实基本清楚,该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所规定撤销登记的情形。

  鉴于目前暂无法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核实其他相关设立登记事项情况,且该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不再另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的规定,决定撤销201873日核准张雪纷为江门香缇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股东登记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江海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江海区司法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31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