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租赁服务项目采购第二次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4年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及相关配套具体要求
1、建筑面积为1150平方米(误差数不超过5%),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65%,物业使用的用途为:办公业务用房。
2、建筑结构为混凝土结构,租赁办公场地须保证水电正常供应。
3、所在位置: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
4、租赁办公场地交通要求:在江门市江海区内,交通便利,方便办公。
租赁办公场地距离最近的公交车站不超过500米。依据“百度地图”测算的租赁办公场地与最近的公交车站的最短步行距离为准,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后附上测算的页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5、供应商需在租赁办公场地200米内配置公共饭堂,具体配置要求:饭堂可满足100人同时就餐,供应商须提供实地相片。
6、供应商需在租赁办公场地200米内配置公共会议室,具体配置要求:会议室要求可容纳100人参会,供应商须提供实地相片。
7、租赁办公场地需配置卫生间,具体配置要求,如:男女独立设区,男、女卫生间内独立隔断≥2个,供应商须提供楼层平面图纸及实地相片。
8、交接时间:须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要求完成标的物交接手续。
9、其他要求:
要求房屋在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内,能够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建筑面积约为1150平方米,剩余使用年限不少于15年,可立即使用的商业(或办公)性质现楼租赁办公用房。
1.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出租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提供以下合法有效证件:有效的权属证明和中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2.中标供应商应承诺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房产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发生老化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缮加固,至满足采购人安全使用止。
3.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出终止合同,但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调整因素致使合同终止的除外。若租赁期届满,采购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项目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一年。
二、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总价(含税)人民币56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包括:报价单、整体工作方案、投标方相关证明材料、已开展工作项目情况等。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1月30日前向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下午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滘北瑞华苑25号六楼办公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场地租用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现场教学交通费、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款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首期款10万元,剩余款项待合同期结束再支付;
(二)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三)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861327。
评分细则详见下方表格,综合得分等于各项评审内容得分总和: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