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1-22 16:37 浏览数:-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4年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可承担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工作目标
提升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促进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2、具体工作内容
1.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
(1)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配置工作人员4名,对接服务中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日常办公、接待等工作。
(2)支撑江海区知识产权工作,包括协助知识产权扶持专项项目申报审核、项目材料收集、企业联络、企业走访调研等。
2.优化升级线上信息平台功能
(1)全面升级“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新增开发“重点产业专利数据库”、“交易运营”两大功能模块。“重点产业专利数据库”包括江海区1+3+2产业。“交易运营”包括专利库和商标库。
(2)负责“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和“江门高新区知识产权数据分析平台”日常运维和管理。
3.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管理
(1)新引入不少于2家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驻点提供服务。
(2)制定《入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一套,优化入驻服务机构办公区域布局。
(3)开展强企培育工作,走访调研区内重点企业不少于15家,组织专家指导区内不少于12家创新主体申报各类知识产权类奖项,包括国家专利奖2项、广东省专利奖3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项、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项。
4.组织2024年江海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1)组织开展2024年江海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负责执行具体事务。
(2)开展知识产权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街道等系列活动5场次。
5.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题活动
(1)采用沙龙、座谈、经验交流、咨询培训等形式组织不少于3场次知识产权专题活动。
(2)联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江门巡回审判法庭、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江海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等部门组织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不少于2场次。
6.开展多对一维权援助服务
(1)开展知识产权“多对一”维权援助综合会诊服务活动5场次,出具知识产权侵权分析意见书5份。
(2)为区内企业提供不限次数的知识维权咨询、对接服务。
7.媒体宣传工作
(1)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工作,形成典型案例,在《江门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2次报道,在服务中心官网、官方公众号等发布相关宣传报道不少于10篇次。
(2)制作服务中心纸质宣传材料不少于500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中心介绍折页、媒体报道、服务手册等。
(3)服务中心上墙文件的更新,包括上墙文件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8.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1场,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规范不少于1家。
(2)发布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和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不少于4期。
(3)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不少于5场,为企业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或诉求不少于1次。
3、工作预期成果提交:
项目验收时报送总结报告,具体成果需附佐证材料。
中标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初步成果及相关文件材料,由采购方进行初验;如初验不通过的,采购方享有三次修改权,由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更正和修改后,符合验收标准的,由采购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更正和修改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项目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一年。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项目的费用为中标人完成服务的一切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服务过程的相关费用。
2、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交通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本项目预算(含税)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56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总价(含税)人民币56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包括:报价单、整体工作方案、投标方相关证明材料、已开展工作项目情况等。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1月25日前向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下午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滘北瑞华苑25号六楼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场地租用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现场教学交通费、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款支付:自合同签订及开具相应金额发票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二)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三)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4年1月25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861327。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