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市场监管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小金盾”护航儿童妆字号产品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1-10 14:49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小金盾”护航儿童妆字号产品


202211日起《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法规文件,它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化妆品监管体系已接近全面覆盖所有化妆品品类。

  1.什么是儿童化妆品

按照《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2.如何快速识别

为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方便消费者快速识别,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5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51日前完成产品的标签更新。但请注意,“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但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3.儿童化妆品经营者要注意了。

儿童化妆品经营者应当查验所经营的儿童化妆品是否有专用标志,应当对儿童化妆品标签信息与官方公示的该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进行核对。鼓励化妆品经营者分区陈列儿童化妆品,在销售区域公示儿童化妆品标志。

电商平台应当在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儿童化妆品标志。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江海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