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范围)
为健全市场监管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市场监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市场监管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范围)如下:
(一)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产品质量监管(标准监管、认证认可监管、计量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管理、化妆品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主体登记、市场秩序监管(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监管、信用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方面;
(二)制定市场监管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决定对市场监管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