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区直部门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1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检查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审情况抽查 | 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局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区教育局 | 2 | 登记事项检查 | 民办学校专项检查 | 民办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3 | 校外教育培训(托管)机构办学情况抽查 | 机构办学行为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教育局 | 1.《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 | |
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 4 | 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检查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治安)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项 |
5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治安) | |||
6 | 特种行业管理检查 | 按摩洗浴场所的检查 | 单位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治安)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 2.《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第三条 | |
7 | 典当业的检查 | 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治安) |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 | ||
8 | 出版业的检查 | 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治安) |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2.《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五条 | ||
9 | 印章刻制业的检查 | 企业、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治安)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第九项 | ||
10 | 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歌舞、游艺场所治安管理的检查 | 从事室内娱乐活动的单位、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治安)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 2.《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二条 | |
11 | 安全防范管理检查 |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的检查 | 企业、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科信) | 1.《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3.《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4.《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 |
12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抽查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的检查 | 企业、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治安) | 1.《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994年公安部令第16号); 2.《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7年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8号); 3.《广东省反销赃条例》(29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 |
13 | 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抽查 | 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的检查 | 企业、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治安) | 1.机动车经营活动及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制度情况; 2.是否如实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可疑情况和盗窃、抢劫、销赃等违法犯罪线索; 3.承修机动车的查验、登记情况; 4.是否及时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进行整改; 5.是否有利用机动车维修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进行走私、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 6.是否有从事非法改装、拼(组)装、倒卖机动车。 |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4 | 用人单位监督检查 | 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
15 | 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和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 ||
16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交付劳动合同文本、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 ||
17 | 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 ||
18 | 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项。 | ||
19 |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贴别规定》第十三条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项 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十一条 | ||
20 |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七)项。 | ||
21 |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 ||
22 |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监督检查 |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九)项。 | |
23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涉外就业服务单位监督检查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涉外就业服务单位遵守有关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十)项。 | |
24 | 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监督检查 | 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 | |
25 | 实习、见习单位监督检查 | 实习、见习单位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十三)项 | |
26 | 用人单位监督检查 | 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和清凉饮料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
27 | 网上用工监督检查 | 网上用工申报、备案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 |
区自然资源局 | 28 | 行政许可批后监督检查 | 已批规划总平面图实施悄况 |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在建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9 | 造价咨询企业检查 |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经营活动抽查 | 江海区造价咨询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 |
30 | 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抽查 | 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抽查 | 建筑业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 |
31 | 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抽查 | 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抽查 | 物业服务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物业管理条例》(27年国国务院令第54号) 2.《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发布 | |
32 |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抽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抽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建设部令第4号发布,24年建设部令第131号修正; 3.《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8月22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4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二十七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5.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建函[2015]199号; 6.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4年建设部令第13号)。 | |
33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抽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抽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3.《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四条 | |
34 | 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活动抽查 | 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活动抽查 | 房地产经纪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1年建设部发改委人社部令第8号); | |
35 | 本部门抽查 | 勘察设计企业经营活动情况 | 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的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比例抽取项目,检查图纸资料 |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3.《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条 | |
36 | 本部门抽查 | 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条件抽查 | 预拌混凝土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比例抽取项目,检查图纸资料 |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改第九、十、十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 主席令第46号 第十三条 | |
37 | 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情况 | 企业经营资质、安全生产、车辆动态、硬件设施和车辆、人员管理等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 | |
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38 | 一、农产品监督检查 |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 企业、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
39 | 水果种植 | 企业、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
40 | 二、农资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兽药经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 | |||
41 | 饲料加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 | ||||
42 | 肥料生产经营 | 肥料生产企业 经营门店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九条 | ||||
43 | 农药生产经营 | 农药生产企业 经营门店 | 一般检查事项 |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 | ||||
44 | 饲料生产经营 | 饲料生产企业 经营门店 | 一般检查事项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 | ||||
45 | 三、屠宰及肉类监督检查 | 屠宰及肉类加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 2.《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第四条 | |||
46 | 四、水产品监督检查 |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 水产养殖企业及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 2.《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 |||
47 |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检查 | 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三条 | ||||
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 48 | 包装装潢、印刷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 | 包装装潢、印刷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及相关企业情况 | 辖区内包装装潢、印刷用人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 《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
49 |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游泳场所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 1.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 |
区应急管理局 | 50 | 登记事项检查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检查资料、调查询问等 | 区应急管理局 | 1.《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条 2.《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 |
51 | 工贸及其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 工贸监管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检查资料、调查询问等 | 区应急管理局 | 1.《安全生产法》第四、五条 | ||
52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使用许可企业情况 | 危险化学品生产、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使用许可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1.《安全生产法》第四、五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 ||
53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情况 | 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4 | 登记事项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第三方交易平台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3.《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5.《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6.《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7.《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8.《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9.《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10.《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11.《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七、八、二十二条 |
55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2.《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 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5.《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6.《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7.《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 ||
56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4.《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5.《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8.《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9.《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10.《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11.《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12.《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13.《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1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15.《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16.《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17.《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18.《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
57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
58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
59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4.《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5.《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6.《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7.《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8.《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
6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 |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3.《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5.《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6.《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7.《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8.《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9.《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
61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 | 1.《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2.《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3.《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 |||||
62 | 合同信用管理情况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合同履约情况 | 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3.《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第八条 | |
63 | 公示信息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2.《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3.《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 4.《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 |
64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2.《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
65 | 价格行为检查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法》第五条 | |
66 | 直销行为检查 |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 直销企业总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2.《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 |
67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 |
68 |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拍卖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 |
69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 ||||
70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 ||||
71 | 广告行为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 2.《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 |
72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2.《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3.《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
73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 ||||
74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
75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2.《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 |||
76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 |
77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78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2.《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 |
79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2.《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3.《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条 | |
80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81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82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83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2.《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
84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85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86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87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88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89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90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91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92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93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94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95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96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97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98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99 |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2.《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100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2.《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 |
101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102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2.《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3.《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 |
103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2.《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 ||||
104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105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市场在售食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验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条 | |
106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1.《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 |
107 | 计量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1.《计量法》第十八条 2.《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3.《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4.《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 |
108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校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计量法》第十八条 2.《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 4.《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十四、十八条 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 ||
109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1.《计量法》第十八条 2.《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 ||
110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1.《计量法》第十八条 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 ||
111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抽样检测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1.《计量法》第十八条 2.《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条 3.《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112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1.《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2.《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3.《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113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114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1.《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2.《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 、第五十七条 3.《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 、第三十三条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 5.《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条 | |
115 |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监督抽查 |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1.《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四条 2.《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 |
116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
117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
118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 |
119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120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 |
121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
122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
123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 |
124 | 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 疫苗配送单位检查 | 疾控中心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1.《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第四条。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
125 | 麻精类药品经营企业检查 | 药品批发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
126 | 化妆品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化妆品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获证化妆品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
127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三类、二类)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2.《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 | |
区统计局 | 128 | 依法统计情况检查 | 对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情况进行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区统计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2.《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129 | 监督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服务情况以及设施安全情况 | 全区燃气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级城管部门 | 1.《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30 | 监督检查 | 市政类行政审批事项检查 | 行政管理对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级城管部门 |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
131 | 监督检查 |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 行政管理对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级城管部门 | 1.《城市绿化条例》第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2.《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四至三十三条 | |
132 | 监督检查 | 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营运企业的建设、营运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 全区环卫保洁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级城管部门 | 1.《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五条 | |
133 | 监督检查 | 污水处理企业运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 全区污水处理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级城管部门 |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九条 | |
江海区民政局 | 134 | 经营性养老机构监管检查 | 1.检查养老服务广告、产品用品、食品药品、价格是否符合市场监管要求; 2.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状况; 3.对开办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护理、防范非法集资等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经营性养老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江海区民政局 |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3、《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八章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 |
江门市江海区区直部门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