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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技术专家参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工作采购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6-21 09:3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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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聘请技术专家参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工作项目采购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聘请技术专家参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可承担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工作,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2、具体工作内容

江海区内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中抽查10家,重点对环保类、工程建筑类和机动车检测类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 检查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规范。检查并记录机构证照、资质认定证书及附件、体系文件和机构人员花名册、劳动 关系以及关键人员证件等。

  2. 检查仪器设备的法定条件及环境符合性。检查机构检测仪器设备产权或使用权归属、检定或校准、标签、标识管理情况及环境是否符合规定。

  3. 检查机构样品、标准物质等管理情况,抽查原始记录与样品、标准物质等使用情况。

  4. 检查机构检测报告的档案管理。检查组随机抽查机构已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并记录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是否具有一致性。

  5. 其他行政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检查的内容。

  6. 向机构和行政监管人员反馈检查情况。

3、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从20227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如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完成时限。

4、检查组人员组成

检查组由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和1名技术专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专家库中选取)协助检查。

5、项目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21031日。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项目的费用为中标人完成服务的一切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服务过程的相关费用。

2、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交通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12000.00。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包括:报价单、整体工作方案、投标方相关证明材料、已开展工作项目情况等。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623日前向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623日下午17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滘北瑞华苑25号六楼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场地租用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现场教学交通费、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款支付:自合同签订及开具相应金额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二)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三)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2623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86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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