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知识产权公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2021.8.30)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8-30 17:26 浏览数:-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知识产权公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江海区知识产权公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可承担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江海区知识产权公证服务项目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1、工作目标
建立以服务知识产权为中心、以“事前预防——事中协调——事后救济”为核心的业务体系,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证明、服务、监督、沟通”的职能作用,为辖区提供全链条、全方位的综合性知识产权公证服务。
项目预算:10万元。
具体工作内容
(一)知识产权公证服务
(1)对我局有关行政业务上涉及知识产权的公证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对我局起草的通知、决定、协议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审查,为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决策事项提供公证意见和建议;
(3)根据我局的申请,在符合公证申请条件下,为我局办理公证业务;
(4)其他公证服务。
(二)根据我局行政执法业务的特性,为我局提供以下涉及知识产权的公证服务:
(1)在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涉嫌不正当竞争等进行行政执法时,为我局提供保全证据公证,根据我局的需求,提供专业的公证意见,设计最优质、简便的取证方案,全程通过录像、拍照的形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对象、行政执法相对方、行政执法状况等进行客观记录;
(2)我局在接收到被侵权方申请维权的信息后,需要通过线上购买方式进行取证时,为我局就线上购买过程、线下收取货物及货物封存的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3)我局在对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相关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等执法活动中,为我局提供保全证据公证,监督和记录执法过程;
(三)知识产权公证宣讲
根据我局或辖区企业的需求,在协议期内,为辖区企业开展每年3—5期的知识产权公证宣讲。
(四)知识产权维权纠纷
根据我局或辖区企业的需求,针对辖区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维权纠纷等问题,积极参与研讨和提出解决方案,针对有需要公证取证或固定证据的,可优先安排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件复印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磋商时间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三、资料提交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包括:整体工作方案、投标方相关证明材料、已开展工作项目情况等。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9月3日前向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滘北瑞华苑25号六楼办公室。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1年9月3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861327。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