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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1-03-31 17:1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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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施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81项,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相关事项备案,特种设备相关事项登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等,已全部纳入广东政务服务网。2020年,我局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9161件(登记注册股办结数),全部按时办结,没有未受理或未办结的事项。

食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均纳入江门市行政许可标准化目录,已全部进驻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全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申请量2598宗,其中受理量2598宗、办结量2598。没有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

现有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事项共10项,全部纳入江门市行政许可标准化目录。全部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药品行政许可申请数量117件,受理117件,办结117件。医疗器械行政许可数量11件,受理11件,办结11件。全部按时办结。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均纳入江门市行政许可标准化目录,已全部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全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申请量602宗,其中受理量602宗、办结量602宗。没有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

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已纳入江门市行政许可标准化目录。已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数量76件,受理76件,办结数量为76件,全部按时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

1、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2020年,我局积极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动态更新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及时更新由市政府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资料,进一步明确我局行政许可审批的事权,统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准入条件、程序、审核标准和办理时限等。严格按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收取材料,通过应用全省工商业务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执行统一、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流程。

2、“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深化。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分类改革,真正实现“证”和“照”的分离,解决市场主体“办证难、办证繁”问题。按照省、市部署,协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全省统一的“企业经营范围表述用语、关键字”,将相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相关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保障“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同时扩大平台信息归集共享的范围,推进部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发挥平台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支撑作用。  

3、“全程网上办”再上台阶。落实商事登记智能化审批改革,全面推行“微信+智能化审批”服务,提高商事登记线上办理率。一是积极落实全程电子化“网上办”,推广“键对键”办理登记注册,引导群众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全程电子化系统网上提交申请,数据材料网上流转,审批人员网上审核决定,结果邮寄送达。二是加大力度推广微信“智能办”,拓宽智能化办理范围,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类型,PC端、手机APP等办理渠道推广智能化审批服务,安排微信智能办导办专员,畅通微信办照咨询指引服务热线,让微信办照像“网购”一样快捷方便。三是推广银行“自助办”,将“商事登记+智能审批”延伸到银行STM智慧柜员机,健全智能化办理配套,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合作,打通“商事登记+智能变更”最后一公里。四是大力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利用智能申报系统,缓解企业“起名难”的问题。

4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一是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为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提供简便的退出市场方式。取消清算组备案程序,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备案渠道;二是简化注销手续,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公告途径。三是按省市场监管局部署,探索注销业务“一网通办”。

5、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开展行政审批,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未发现越权审批,违法审批等情况。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裁量基准和许可条件规范审查。

6在食品经营许可业务方面,江海区推广申请人承诺制改革,简化办证过程,缩短办证时间,提高了市民开店的积极性。符合承诺制办理条件且自愿选择承诺制程序办理的,即可达到智能秒批条件。开设微信端许可智能化审批平台办证,实现全程电子化、不见面、零材料、零跑动。

7、我局药品、医疗器械全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开展受理、审批,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全年没有收到药械的行政许可审批投诉。

8、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办事人可通过网上预约、线下提交材料的方式,根据我局公开的办事指南,一次性提交许可材料,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便民目标。2020年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审批资料20%,全面推行药械行政许可审批承诺制,药械共10项行政许可事项中,8项落实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大大方便了办事人。

9、我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开展受理、审批,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全年没有收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行政许可审批投诉。根据我局公开的办事指南,一次性提交许可材料,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便民目标。

公开公示情况

一是我局通过江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东政务服务网、综合服务中心触摸屏、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广泛公开公示主动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标准、办事指南,包含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申请表格及样本、咨询投诉信息等,印制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申请文书,并及时将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对外公布,方便办事群众和企业查询。二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深化改革要求、应用实施反馈等情况,及时修订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合法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江门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情况。

通过综合服务中心触摸屏、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广泛公开公示涉及我局职能的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印制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申请文书,并及时将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对外公布,方便办事群众和企业查询。

2020年在我局政务网站上公开公示了全部药械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标准、办事指南及填写参考范本10件,及时公开审批结果。2020年共公开公示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领域信息118条,监督检查领域信息238条,公共服务领域信息161条。

药械全部行政许可事项都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我局政务门户网站、办事受理窗口等进行了公开公示。

2020年对药品行政许可3个事项进行了办事指南(填写范本)的更新,细化明确了许可条件、许可范围和法规依据。

2020年共公开公示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领域信息118条,监督检查领域信息238条,公共服务领域信息161条。

通过综合服务中心触摸屏、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广泛公开公示涉及我局职能的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印制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申请文书,并及时将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对外公布,方便办事群众和企业查询。

2020年在政务网站上公开公示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标准、办事指南,及时公开审批结果。2020年共公开公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行政许可信息76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行政许可事项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我局政务门户网站、办事受理窗口等进行了公开公示。

监督管理情况

2020年我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承诺制许可数为1623件,其中使用微信端办理的有322件,即办件20件。

食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及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通过江门市许可智能化审批平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承诺制办理条件且自愿选择承诺制程序办理的,即可达到智能秒批条件。开设微信端许可智能办证,实现全程电子化、不见面、零材料、零跑动。通过江门市电子证照公共服务系统,可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无纸化办理。

我局在国家法律法规、省局规章制度及文件的框架内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共实施有关监管法规、标准文件10份。我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省局规章制度及文件要求,制定针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制定具体的监管办法和实施方案4份。对全区140家药品零售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81家医院、卫生站、个体诊所检查覆盖率100%。检查医疗器械零售企业165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96家次,医疗器械批发企业35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3家次。

对全区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检查。在国家法律法规、省局规章制度及文件的框架内实施有关监管法规、标准文件7份。

我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省局规章制度及文件要求,制定针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制定具体的监管办法和实施方案6份。

开展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270家,开展农民工工资检查,托管机构、养老机构、劳资纠纷各种专项38次,检查企业75户。